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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京政发〔2021〕2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为推动《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现将《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京政发〔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02-09 生效日期 2021-02-09
有效性状态 阶段性文件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为推动《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现将《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分工负责、具体抓,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是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政府要根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制订落实计划,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逐项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将每项任务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个人,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三是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政府要加强协调调度,强化协同联动,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办公厅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全程督办、动态跟踪,并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5日

    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

    一、强化创新核心地位,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一)着力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1.全力做好中关村、昌平、怀柔国家实验室建设。推动昌平国家实验室重大科研任务实施,编制完成中关村、怀柔国家实验室组建方案。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海淀区政府,昌平区政府,怀柔区政府

    2.加快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聚焦能源、物质、生命科学等重点学科领域,推进跨领域、跨区域创新要素整合。推动人工智能、天地一体化等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京落地。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怀柔区政府

    3.加快打造梯次布局、高效协同的产业创新平台体系,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布局。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4.充分发挥中央在京创新资源作用,推动各方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支持量子、脑科学、人工智能、应用数学等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加快布局建设光电子等新型研发机构。推动良乡高教园区、沙河高教园区入园高校建设新型研发中心。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5.统筹布局“从0到1”的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数学、物理基础学科发展。推动建立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共同组织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任务的新机制,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开展基础研究的政策。加强颠覆性技术、底层技术、通用技术创新,搭建硅基光电子、超表面微纳加工等公共技术平台,着力推动量子、人工智能、生命科技等前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在“卡脖子”技术领域有所突破。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6.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在量子、新型存储等领域挖掘和支持一批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推动大中小企业针对产业、区域共性技术需求开展联合攻关并加速研发应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6%左右。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更大力度推动“三城一区”融合发展

    7.中关村科学城要深化创新体制改革,精心做好创新企业服务,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提高研发国际化水平,推进南区提质增效,加快北区建设发展,打造东升科技园二期和三期等一批产业园区,做强量子信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战略长板。加快落地一批高精尖项目,吸引一批高科技人才。

    主责单位:海淀区政府,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8.怀柔科学城要着力培育创新创业生态,编制完成怀柔科学城控规、城市设计导则,加快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十四五”规划落地,加快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地球系统数值模拟装置、子午工程二期(包括国际子午圈)和5个第一批交叉研究平台科研设备实现试运行,同步建设住房、交通、公共服务等配套项目,推进一零一中学怀柔校区扩建等项目,做好“科学+城”文章。

    主责单位: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

    9.未来科学城西区要推进生命科学园三期开发建设,加快实施生命技术赶超工程,全力推动医药健康领域重大项目落地;东区要盘活存量空间资源,引进多元创新主体,置换引入航天科技等项目,大力推动国际先进能源产业集聚。办好全球能源转型高层论坛。

    主责单位:昌平区政府,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0.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做好扩区后战略性产业布局,搭建创新成长计划企业库和创新伙伴计划机构库,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成果转化先导基地,积极承接“三城”及全球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完成150项成果转化项目,加快信创园建设,打造高精尖优势产业集群,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

    主责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1.抓好顺义创新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围绕整车项目打造新能源智能汽车生产基地,加快建设第三代半导体特色园区,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主责单位:顺义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三)建设国际一流人才高地

    12.围绕创新链与产业链,向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提供定制服务,更大力度吸引国际高层次人才落户,加大专业化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快形成多层次创新人才生态。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公安局

    13.出台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人才支撑保障政策措施,探索实施针对外籍人才工作许可与居留许可的便利服务措施,开展永久居留、出入境便利、社会保险接续等制度试点,出台国际人才出入境10项措施。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继续实施“北京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资助计划”等人才政策,集聚培养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优化首都高校学科设置,加强首都创新人才培养。加快推进高层次战略科技人才公寓项目开工建设,推进国际学校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国际人才社区、国际医院,构建国际化学术环境和生活环境,打造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首选地。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卫生健康委

    (四)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15.深化中关村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中关村示范区新一轮政策创新,强化各分园政策清单、空间资源清单和目标企业清单“三单”管理,引导分园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特色产业园。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16.落深落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科创30条”等政策,对重大任务进行分解,确保改革环环相扣、有力落实。完善政策机制,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在全社会营造懂科技、敢创新、爱奋斗的浓厚氛围。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把好项目筛选、人才甄别、成果评鉴、市场转化等关键环节。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17.对标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先进规则,推动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修订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健全财政支持的知识产权保险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机制,设立申请绿色通道,加大通过PCT途径申请海外专利的资助力度,鼓励创新主体联合打造重点领域专利池。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2件左右。

    主责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北京银保监局

    18.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在人工智能、5G、医药健康、集成电路、车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支持技术研发、测试检验、中试熟化、创业孵化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等专业化孵化器能级提升。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9.完善创业投资机制,吸引国内外创投机构聚集,建设国际创投集聚区。发挥大企业领头羊作用,激发中小微创新型企业活力,积极培育隐形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朝阳区政府

    20.深化开放创新,发起和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国际联合研究计划,支持在京成立国际性学术自由联合组织。推动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建设及成果落地,探索利用科技创新基金出资境外基金等新机制。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二、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

    (一)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21.以首善标准推进“两区”建设,建立市区两级管理体制,健全实体化运行工作机制,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巩固“一库四机制”,做好项目孵化、储备和落地推进。

    主责单位:“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2.全面落实国家批复的251项开放改革举措。精细化做好政策配套,对“优先在北京市允许跨国公司设立外商独资财务公司”等6项核心政策,以及“探索优化对科研机构访问国际学术前沿网站的安全保障”等40项涉及中央和北京事权的任务,制定实施配套政策。用好政府网站等平台渠道,面向外资外企做好政策发布和宣传解读,主动回应关切。

    主责单位:“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3.推出北京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清单,探索实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制定实施“两区”建设分区工作方案和各片区组团实施方案,加快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投资贸易服务体系。

    主责单位:“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4.推动自贸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实施。申报亦庄综合保税区。

    主责单位:“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5.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和最佳实践,探索实施供地、融资、人才、技术、数据等要素配置的突破性政策。依据《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下,做好“在特定区域实施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投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政策在京落地工作。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

    26.加紧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提升商事仲裁专业化国际化服务能力。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27.在海淀、朝阳、大兴打造三个数字贸易试验区,开展不同领域、各有侧重的跨境数据流动试点,探索创制数据确权、数据资产、数据服务等交易标准及数据交易流通的定价、结算、质量认证等服务体系,促进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国际互认,研究建立完善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加快建设国际信息产业和数字贸易港。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知识产权局,海淀区政府,朝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28.支持“双枢纽”临空经济区主动融入全球网络,推动首都机场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提升,加快首都国际机场改造升级,实施“再造国门”计划,推进南货机坪、公务机楼迁建等项目建设。推动大兴机场片区第二批制度创新措施落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一期实现封关运行。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首都机场集团,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29.着力推动中德、中日等国际创新合作园区建设,中德经济技术合作先行示范区加快全球招募产业园运营管理公司,起步区首期楼宇实现装修入驻。中日创新合作示范区高站位、高标准、高水平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强大兴国际平台公司,中日国际产业创新发展基金启动投资,加快打造全球引领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推动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落地。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30.高水平办好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金融街论坛,探索建立市场化长效办会机制,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交易规模,着力提升国际影响力,为国家开放发展打造三块金字招牌。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金融监管局,西城区政府

    31.围绕“一核、两轴、多板块”,完善国际交往中心功能体系和空间布局。加强传统国事活动功能区周边地区综合整治,扎实推进雁栖湖国际会都扩容提升,加快建设国家会议中心二期、第四使馆区。

    主责单位:市政府外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怀柔区政府,朝阳区政府

    32.推进新国展二三期建设,打造功能完善的组团式会展综合体;做好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国际会展中心项目规划建设,促进国际会展业发展。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33.加快组建全球服务贸易联盟,力争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前成立。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

    34.支持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机构落地,积极争取本市试点担任国际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建设高层次云端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拓展友好城市关系,办好一批民间外交品牌活动,深度参与国际城市间多边事务。

    主责单位:市政府外办,市商务局

    35.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为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全方位综合性服务。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外办,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36.办好京港洽谈会、京台科技论坛,深入实施京澳合作伙伴行动,进一步深化京港、京澳、京台交流合作。

    主责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市台办,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大力支持金融业开放发展

    37.发挥金融街平台作用,服务保障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加大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在京建设发展支持力度,提升金融业核心竞争力。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西城区政府

    38.率先落地国家金融对外开放政策,做好机构金融牌照申请、落地等服务工作。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

    39.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试点、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探索赋予科创企业更多跨境金融选择权。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40.推动出台实施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两个改革创新试验区方案。推动筹建中国国际绿色金融集团,支持北京绿色交易所拓展交易品种、搭建国际化绿色资产交易平台。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41.加快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金融科技标准创制,进一步推动“监管沙箱”政策落地实施。启动建设金融科技应用场景试验区和国家金融科技风险监控中心。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西城区政府,海淀区政府

    42.启动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和数字金融体系建设,推进数字货币试点应用,支持金融机构数字货币运营实体落户。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43.着力发展财富管理、基础设施金融等新兴金融业务,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知识产权金融、绿色金融、文创金融等特色金融。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局,市文资中心

    44.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新三板深化改革,做好企业上市服务,建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心,进一步发挥好首贷、续贷、确权融资中心作用。支持设立金融法院。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务服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

    (三)持续深化4.0版营商环境改革

    45.进一步贯彻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优化营商环境4.0版改革政策,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和创新试验区建设,形成北京特色改革方案。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6.着眼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全面整改不合理准入限制,坚决清除隐性壁垒。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取消重复审批和不必要审批,推行“极简审批”。制定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备查管理办法,实现企业办事“零材料、零跑动、零接触”。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47.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推动全流程信用监管、风险监管,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出台社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

    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

    48.持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平台建设,构建集审批、服务、监管、执法、信用管理于一体的数字化体系,企业开办和重要民生事项全面推行“一件事”办理,实现90%事项全程网办和全城通办,推动140项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

    49.落实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稳步推进一级企业战略性重组。深化北方华创、燕东微电子等企业市场化改革。围绕发展高精尖产业,统筹谋划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公共服务类企业绩效考核,提升国有企业“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服务保障能力。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

    50.完善企业“服务包”“服务管家”制度,加强市区两级统筹协调,强化企业服务效果评估。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1.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继续推出一批普惠性政策,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52.提升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能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构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一)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53.加快千兆固网、IPv6推广应用,新增5G基站6000个。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委网信办

    54.支持自主可控的区块链专用芯片和底层技术发展,建设基于自主可控专用安全软硬件体系的区块链先进算力实验平台。建立人工智能算力算法数据一体化开放服务平台,推进技术超前、规模适度的边缘计算节点建设。布局卫星互联网、工业互联网。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海淀区政府

    55.推动组建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探索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金融监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证监局

    56.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隐私保护,探索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体系。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以数字化引领高精尖产业发展

    57.优化高精尖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按照细分领域,加强政策精准化匹配。完善市、区协同的项目推进和调度机制,建立全市共享的高精尖产业项目库。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市人才局

    58.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

    主责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发展改革委

    59.做好“五新”相关领域工作统计监测,充分开发利用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主责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发展改革委

    60.完善全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投入机制,加快推进重点基金设立。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61.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应体系,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降低用地综合成本。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62.推进集成电路先进制造产线、集成电路装备、高端精密仪器和传感器、芯片设计等重大项目布局。实施集成电路研产一体突破工程,构建集设计、制造、装备和材料于一体的集成电路产业创新高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集成电路产业集群。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3.持续推进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建设自动驾驶管理政策先行区。开放自动驾驶高速公路测试,加强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统筹和监管,制定测试标准,探索数据共享利用,加快推进测试结果互认。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64.促进新冠肺炎疫苗、体外膜肺氧合技术等产业化,新建10家左右示范性研究型病房,探索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型医院。推动药品器械创新研发和成果落地。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65.推进专业领域产业互联网平台、高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氢能产业链等重点项目。坚持新能源化和智能网联发展方向,加快新能源高端车型量产,推动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和智能网联汽车验证示范。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66.实施超高清产业行动计划,从技术、产品、服务、应用等多维度协同推进产业发展,构建全国领先的8K超高清产业集群。推动5G+8K应用示范,针对不同场景生态孵化一批商业化实体,组建北京超高清直播公司,建设超高清视频技术成果转化先导产业基地。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广电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海淀区政府

    67.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进新一轮“智造100”示范工程,加快传统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数字化改造,建设一批智能化无人化标杆工厂。培育一批数字化服务商,落实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方案。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顺义区政府,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68.制定实施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行动纲要,加快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率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和创造新需求

    69.大力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推进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国际消费枢纽建设,围绕环球主题公园打造旅游消费集聚区。持续打造北京消费季品牌,促进传统消费与智能消费跨界融合,推动消费向体验化、品质化、数字化方向提档升级,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大兴区政府,通州区政府

    70.促进在线教育、在线医疗、远程办公等发展,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快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建设,打造线上线下结合的新业态。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71.扩大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服务消费,推进“漫步北京”等系列文旅促消费活动。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

    72.优化布局免税店,扩大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试点范围。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支持跨境电商保税仓、体验店建设。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73.持续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首发,顺应“宅经济”“国潮风”等新消费趋势,引导增加新消费供给。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

    74.注重均衡发展,完成商圈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22个传统商圈改造提升任务,每个区至少建设1个高品质特色商圈。扩大传统商场“一店一策”升级改造试点范围。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

    75.探索通过孵化机制,加速培育消费新品牌新模式。建立新消费品牌培育、发展、保护机制,开展新消费品牌孵化示范区建设。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

    76.加大网络虚假广告打击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

    77.围绕“两新一重”,推出一批投资项目。聚焦高精尖产业、综合交通、基础科研、公共卫生、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实施“3个100”市重点工程,当年新开工项目比例不低于40%。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大项目办

    78.深入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盘活符合条件的新型基础设施、传统基础设施等项目存量资产,帮助企业打通“投资—运营—退出—再投资”完整链条,形成良性投资循环。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

    79.实施一批社会主体投资建设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支持民营企业以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城市更新项目。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80.合理布局、规范提升物流基地,推进昌平南口、房山窦店新增物流基地规划建设。推进智能快递箱、无人售货机等智能终端设施建设。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市场监管局,昌平区政府,房山区政府

    (四)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81.加强顶层设计,布局全域应用场景,率先在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冬奥园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区域建设一批示范应用场景。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82.实施智慧城市发展行动纲要,一体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民政局

    83.建设标准化的城市基础信息编码体系,打造“时空一张图”数字底座。统筹开展全市智能化监测感知终端的建设管理,试点推进智慧杆塔等城市感知底座建设,联网整合视频感知设备,加快形成万物互联的城市大脑感知网络。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

    84.完善市级大数据平台,以城市事件为牵引,统筹管理网格,统一城市运行事项清单,在城市管理、应急指挥、综合执法等领域,构建市、区、街、居四级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应用体系。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应急局

    85.实施“十百千”工程,建设“10+”综合展现北京城市魅力和重要创新成果的特色示范性场景,复制和推广“100+”城市管理与服务典型新应用,壮大“1000+”具有爆发潜力的高成长性企业。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86.启动教育、医疗行业云建设,支持在线疾病咨询、远程诊疗、云课堂等新模式,发展智慧交通、智慧市政、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旅游、智慧广电。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医疗保障局

    87.提升就业、社保、社区服务等民生领域智能化服务水平,开展社保、公积金、社会救助、积分落户、网上信访、保障房申请等民生服务系统智慧化升级,构建全市统一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向大学生、残疾人、农民工等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辅导等线上服务。拓展“北京通”APP等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实现失业保险申领、住房公积金提取、职业资格认定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大力推广居民室内水、电、气、热的智能化调节,推广智能缴费。在医院、公园景区、银行机构等公共场所,优化代办代查等智能化服务,解决好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数字鸿沟”问题。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局,北京市电力公司,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金融监管局

    四、坚定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提升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平

    (一)开展新一轮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

    88.开展新一轮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以攻坚和提升为重点,强化系统观念,一体化推进功能疏解、综合治理和优化升级。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9.拆除违法建设2500万平方米、腾退土地3000公顷。平谷区、延庆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力争实现亦庄新城“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保持新生违建动态清零。“留白增绿”860公顷,重点打造朝阳金盏郊野公园(二期)等一批城市公园和大尺度绿地。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朝阳区政府,平谷区政府,延庆区政府,大兴区政府,通州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0.分类推进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打造200条精品街巷。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91.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精准补建和提升便民商业网点,实现每百万人口拥有便利店社区超市300个左右。鼓励有条件的区以零售业态为主体搭载便民服务功能,提升一站式便民综合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家政维修、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转型提质,支持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智能化发展。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

    92.加快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工商大学等新校区建设,实现北京电影学院怀柔校区、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昌平校区部分竣工投用,推动首都医科大学等新校区规划建设。持续推进北京口腔医院迁建、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扩建等项目,加快推进北京儿童医院、北京中医医院等新院区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大红门地区、永定门外地区转型发展,推动世纪天乐、官园、雅宝路等市场疏解腾退空间的再利用,完善公共服务功能。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丰台区政府,昌平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高质量建设城市副中心

    93.推动出台支持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引导各方面资源优先向副中心投放,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保持每年千亿以上投资强度,提升副中心承载能力。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通州区政府

    94.加快行政办公区二期建设,建成投用副中心政务大厅。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市政务服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95.继续推进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东六环入地改造,实现博物馆、图书馆、剧院等三大文化设施主体结构封顶,建成广渠路快速公交系统。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96.加快建设潮白河生态带,开工建设城市副中心环城绿带,创建大运河5A级景区,北运河通州段全线游船通航,打造便利可达的城市滨水生态体系。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文化和旅游局,通州区政府

    97.强化城市副中心产业支撑,发挥副中心投资基金作用,大力推进运河商务区、张家湾设计小镇、文化旅游区、台马地区等重点区域发展绿色金融、财富管理、城市科技、文化创意、数字信息、高端智造等主导产业。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98.完成台湖演艺小镇控规编制,启动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宋庄艺术创意小镇小堡艺术区国际方案征集成果落地。高水平运营环球主题公园一期,同步谋划二期建设。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市国资委,通州区政府

    99.持续推进老城双修,完成5个老旧小区改造和49条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开工建设新华街道等5个家园中心,打造一批街区示范点,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教育、医疗、养老、体育等设施,优化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质量。加强副中心城乡统筹发展。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100.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生态等领域,推动与北三县一体化联动发展。加快景山学校香河分校建设,引导适宜北三县发展的产业转移。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三)构建更加紧密的协同发展格局

    101.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落实好战略合作协议和支持公共服务提升的意见,推进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建设,“三校一院”交钥匙项目三所学校实现竣工、医院主体结构封顶。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2.加快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推动京唐城际铁路北京段、城际铁路联络线、平谷线等建设,启动过境货运功能外移研究工作。

    主责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京津冀协同办

    103.深化区域大气、水和固体废物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落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推动开展京津冀区域新车执法抽检。实施京冀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共同行动方案,加强上游联合保水,确保密云水库水源安全。持续推进永定河等跨界河流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完成封山育林25万亩。推动建立京津冀区域合作危险废物转移白名单制度。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京津冀协同办

    104.以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为抓手,强化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协作,在津冀布局更多产业链项目和创新成果应用场景,促进北京空港、陆港与天津港的规划衔接和融合,强化区域“三链联动”。推进京张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带建设。办好“京津冀之声”广播,打造协同发展的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工作创新推进平台、发展成果展示平台,营造协同发展良好氛围。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延庆区政府,市京津冀协同办

    105.加强就业、养老、社保等政策衔接,完善区域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机制。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京津冀协同办

    五、深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切实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

    106.落实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行动计划,编制建筑高度管控、中轴线申遗等专项规划,强化长安街沿线、天安门广场及周边等重点地区环境整治。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文物局,市城市管理委,天安门地区管委会,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107.推进分区规划落地,分类编制街区控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108.打造站城一体轨道交通“微中心”,建设第一批71个“微中心”,商业、商务、公共服务等公共功能用地面积占比达到30%,促进大枢纽站城融合和小站点一体化实施。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109.完善规划综合实施机制,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全年实现减量10平方公里左右。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110.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实施首次评估,对照2020年目标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阶段性的全面评估和总结,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111.深入抓好规划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依法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浅山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建别墅等专项整治。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

    (二)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112.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总结推广“劲松模式”“首开经验”。以街区为实施单元,创新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政策机制,鼓励引导各方力量参与城市更新,实现利益共享、多方共赢。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113.抓好核心区平房区院落申请式改善和简易楼腾退改造,重点推动大栅栏观音寺、钟鼓楼周边等片区申请式退租工作,完成不少于2000户退租、不少于1000户修缮。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114.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更新改造300个老旧小区、7处危旧楼房,积极推进老旧厂房、老旧楼宇改造。加快低效楼宇升级改造和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115.注重城市设计,再布局一批活力街区,推进北新桥、平安里轨道站点一体化改造项目。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116.开展住宅小区的社区综合管理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移交问题的专项整治,做好配建设施移交行业管理部门工作。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117.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加住房市场供应,完成不少于300公顷商品房供地,优化空间布局,促进职住平衡。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118.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建设筹集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各类政策性住房5万套(间),竣工8万套(间),新增市场租房补贴户5000户,补贴发放户不低于2万户。支持发展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鼓励存量闲置商业、办公楼宇等改造为租赁型宿舍或公寓。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119.推动住房租赁条例立法,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司法局

    120.稳步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工作,全年开工400部以上、竣工200部以上。对全市范围内3000部住宅老旧电梯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121.滚动实施城市南部地区行动计划,高标准推进首都商务新区规划建设,完成丰台火车站改建工程,推动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等重点项目落地,抓好丽泽金融商务区、大兴生物医药基地、房山高端制造基地等重点功能区建设,优化提升南中轴发展环境。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重大项目办,丰台区政府,大兴区政府,房山区政府

    122.完成新首钢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十大攻坚工程”建设,做好工业遗存保护利用,促进中欧创新交流合作。制定京西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京西人工智能科技园、工业互联网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建设,推进北京京西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发展。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

    123.启动实施新一轮“回天地区”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提升“回天地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推进清华长庚医院二期项目和北清路快速化改造等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回天有我”报到服务,推进多方参与共治。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委,市民政局,昌平区政府

    124.推广王四营乡减量发展试点经验,研究城乡结合部减量发展新路径,持续推进“一绿”城市化,探索“二绿”建设路径,强化产业提升和环境整治。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乡办

    125.落实促进平原新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制定公共服务资源补短板项目清单,支持适宜功能和产业向平原新城布局,提升综合承载力。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26.推动出台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加强生态涵养区补短板强弱项,丰富平原区与生态涵养区结对协作实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产业。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四)深化交通综合治理

    127.坚持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推动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慢行系统多网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公共交通网络化智能调度体系。落实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优化方案,推动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有序退出。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128.强化停车综合治理,完成支路及以下道路停车管理改革,实现全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全覆盖。建设全市统一停车资源平台,推进有偿错时共享停车。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街区更新、拆违腾退等适度建设一批停车设施。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9.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大力整治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乱放,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推动低速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加大对大货车违法、机动车闯红灯、不礼让行人等交通乱象的处罚力度。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0.开展10处重点区域交通综合治理,实施20项市级疏堵工程、315处区级堵点乱点治理,持续开展学校、医院、景区、商圈周边交通秩序整治。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131.充实首都交警铁骑队伍,实现交通警情快速响应。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

    132.深入实施慢行系统品质提升行动,推动二环路、京藏高速辅路慢行系统建设,提高慢行系统通畅性和系统性。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园林绿化局

    133.开通14号线中段等7条段城市轨道新线,新增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约54公里,总里程达到781公里,实现1号线和八通线贯通运行。

    主责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134.编制市郊铁路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城市副中心线(西段)和东北环线整体提升工程,推动S2线南段通勤化改造工程。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

    135.落实地面公交线网总体规划,优化调整60条公交线路,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准时率和运行效率。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136.加大断头路治理力度,打通微循环,建成21条次支路,完成代征代建道路用地移交任务。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区政府

    (五)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37.制定二氧化碳控制专项行动计划,实施强度和总量“双控”,明确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38.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提高绿色能源比重。执行第五部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39.深度治理石化、化工、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加强建筑涂料、胶黏剂、清洗剂等重点产品标准执行和执法检查,强化社会生活领域溯源管理。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140.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速推动淘汰更新国三标准汽油车,继续加大对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141.严格落实全域全过程扬尘管控,用好智能化施工扬尘视频监管平台,提升各类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动态监管各类裸地,有效管控渣土车遗撒,力争实现降尘量继续下降。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142.强化核心区、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实现细颗粒物浓度和重污染天数持续下降。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通州区政府

    143.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全面实施节水行动方案。提升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水平,再生水配置量提升10%,全市水务系统率先完成节水型单位创建。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144.开展第三轮城乡水环境治理行动计划,完成300公里污水收集管线建设和300个村庄污水治理,加快再生水厂改造,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8%。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145.完善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清河”“清管”行动,全面排查全市劣Ⅴ类水体,完成排查出的剩余小微水体治理。推动潮白河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完成北运河(通州段)综合治理主体工程。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146.抓好未利用地土壤保护,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倾倒垃圾、侵占使用等行为,针对未利用地的超标点位和风险防控管理清单,采取调整规划或严格控制使用等措施,严密防控风险。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

    147.建立林长制,加强生态多样性评估和监测,推进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新增造林绿化15万亩,建设26处休闲公园和4处城市森林,新增城市绿地400公顷。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148.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贯彻落实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意见,开展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和确权登记工作,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紧密衔接。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局

    (六)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149.推动出台接诉即办条例,优化12345市民热线、企业热线和网上平台功能,实施群众诉求首接负责制,完善“接诉即办”考评机制,打造24小时不间断、社会满意度高的“接诉即办”系统。加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接诉即办”中的应用,试点开展智慧分析和服务。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司法局

    150.深入实施街道办事处条例,深化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基层基础。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1.细化社区规模标准和社区工作者配备比例,稳妥推动撤村建居和街道、社区规模调整。完成社区和村“两委”换届。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152.精心办好“向前一步”等栏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拓展共商共治平台。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北京广播电视台

    153.加强社会建设,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方作用,推进社区议事厅等平台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及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新建300个楼门院治理示范点和100个社区协商议事厅示范点,完善社区月协商制度。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4.开展网格化城市管理分级分类试点,优化问题处置流程,推动设施“二维码”与网格化管理系统对接,强化街区精细化管理。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155.深入实施生活垃圾管理和物业管理条例,以居民家庭和社会单位为重点,持续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探索实行非居民垃圾投放计量收费管理,新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驿站600座,大力推进可回收物体系规范升级,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健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加强指导监督,继续开展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提高业委会成立比例,完善物业管理配套政策体系,推进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改革试点。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

    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156.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实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57.加大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一批现代化设施农业基地,落实好耕地地力、设施农业、生猪等补贴政策,开展高效设施农业试点。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58.实施现代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通州国际种业科技园区建设,协同其他各区特色种业发展。推进平谷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抓好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建设项目。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通州区政府,平谷区政府

    159.发挥城市对乡村发展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数字农业、观光农业、特色农业和林下经济,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建设数字农业基地,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提高农村产业质量和效益。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160.深入推进本市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重点打造3条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建设精品民宿,提升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园区、民宿接待户发展水平。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61.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快推进绿色、有机认证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北京优农品牌目录,培育提升品牌价值。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62.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着力培养一批农村流通类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加快构建以电商平台为引领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163.全面加强农村土地监管,完善“村地区管”实施机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储备区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守农地农用底线。实现粮食生产面积73万亩、产量30万吨,蔬菜生产150万吨左右,生猪生产存栏50万头、出栏89万头,确保“米袋子”“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

    (二)开展乡村建设行动

    164.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逐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启动实施1000个左右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健全运营管护长效机制。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65.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接续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进一步深化农村“厕所革命”,做好污水治理、垃圾分类工作。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166.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分类推进“三区四类”村庄建设,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保护。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167.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山区剩余行政村清洁能源改造。启动山区400户农民搬迁工程。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168.大力开展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专项行动,加大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扶持力度,消除200个左右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薄弱村,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能力。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69.以低收入边缘户和返低风险户为重点,健全防止返低的监测和帮扶机制。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70.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年内培训农民2万人次以上,培养高素质职业农民。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71.采取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就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就近就业等多种方式,推动本市3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172.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创建19家市级示范社,创建200个示范家庭农场。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73.推动土地供应改革,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利益分配机制,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大兴区、昌平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规范引导闲置农宅盘活利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大兴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四)巩固拓展扶贫支援成果

    174.落实“三保持”“四个不摘”要求,即保持现有支援协作政策、资金支持、力量总体稳定,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加强完善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对口协作、对口合作和区域合作,强化干部人才交流交往,持续深化产业、就业、消费、教育、健康、智力等重点领域工作,推动支援合作走在全国前列。

    主责单位:市扶贫支援办

    七、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做好首都文化这篇大文章

    (一)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175.扎实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群众性主题宣传,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大力宣传红色文化。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

    176.落实北京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方案,加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抓好北大红楼与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旧址保护传承利用工程,推出“1+9”系列展览。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177.落实北京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展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及第八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办好“2021北京榜样”主题活动。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

    178.深入推进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五大创建”工作,开展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活动。

    主责单位:首都文明办

    179.实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持续推进“制止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专项宣传引导活动,开展“V蓝北京”“礼让斑马线”“垃圾分类”“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新时代好少年”“向国旗敬礼”等主题活动,举办公共文明引导20年成果展示。

    主责单位:首都文明办

    (二)擦亮历史文化“金名片”

    180.推动出台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开工建设中轴线南段二期工程,做好钟楼和正阳门箭楼文物保护修缮。加快中轴线文物腾退,做好非文物建筑拆除后环境整治,提升环境风貌。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181.推动修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持续开展老城胡同和四合院、会馆、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工作,打造文化探访路线。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文物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182.编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举办中国(北京)国际运河文化节,推进大运河源头遗址公园、路县故城考古遗址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文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通州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183.出台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办好长城文化节,实施不少于10项长城抢险修缮项目,推进中国长城博物馆改造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平谷区政府

    184.加快“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加大卢沟桥和宛平城革命文物保护力度,推进金中都城墙遗址公园、琉璃河西周燕都考古遗址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房山区政府

    (三)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185.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举办“歌唱北京”“舞动北京”“阅读北京”等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2万场。做好惠民低价票演出补贴工作,发放不少于5000万元的惠民文化消费电子券。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资中心,市广电局

    186.提高公共文化设施运行效率。实现北京人艺国际戏剧中心竣工使用。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

    187.建设“博物馆之城”,举办博物馆展览350项、活动5000场,继续打造“读城”等知名市属博物馆社教活动品牌,推动有条件的博物馆适时延长开放时间,吸引更多市民参与博物馆文化体验。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

    188.构建全民阅读服务体系,建设“书香北京”,制定推动实体书店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批示范书店企业,重点对校园书店、商场书店建设给予支持。

    主责单位:市新闻出版局

    189.加强老字号传承创新,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组织举办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90.完善艺术创作体系,聚焦重大革命、历史、现实题材和北京题材,推出《香山之夜》《五星出东方》《觉醒年代》《革命者》等优秀文艺作品。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191.开展传统节日、传统民俗振兴发扬活动,围绕春节等七个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传统节日”文化活动,办好第九届中国京剧节、中国戏曲文化周。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大力发展现代文化产业

    192.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进中国(北京)国际视听产业园、京津冀视听走廊建设,积极培育电子竞技、科幻产业、网络视听、动漫游戏等文化业态,抓好国家级和市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资中心,市广电局

    193.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旅游精品IP,打造100个文化旅游体验基地,发布第二批100个网红打卡地,持续推进延庆、平谷、怀柔、昌平和门头沟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延庆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昌平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

    194.支持旅行社、旅游演艺等文旅行业龙头企业发展,推动景区周边高品质酒店等设施建设,改善旅游服务质量。办好北京·平谷世界休闲大会、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北京香山旅游峰会。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区政府

    195.推进老旧厂房转型文化空间试点。规范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推动新一轮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认定。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资中心

    196.完善文化投融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投贷奖”“房租通”“文创板”平台作用,为文化企业提供多方位服务。

    主责单位:市文资中心

    197.“一企一策”推进市属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积极培育文化领军企业。

    主责单位:市文资中心,市委宣传部

    198.办好北京国际电影节、国际视听大会、国际音乐节、国际设计周、电竞北京等系列品牌活动,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主责单位:市电影局,市文资中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

    八、持续改善生活品质,让人民群众更好共享发展成果

    (一)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199.落实健康北京行动计划,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着力构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出台传染病防治条例,推进市区两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快市疾控中心新址建设。研究建设公共卫生安全应急保障基地。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司法局

    200.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设好紧密型医联体,开展健康联合体试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新建改建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全科医生培训。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1.推动预约挂号从现有平台转向更多依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转诊,优化全市二级以上280家医院非急诊全面预约挂号服务。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2.抓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动态调整,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主责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203.优化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实现医保信息系统“脱卡结算”,推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主责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204.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多途径补充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确保全市院前医疗急救设施至少增加到325个。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5.出台促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启动北京中医院士培育计划,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扎根、中药技术人才培育等计划。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6.实现地铁站、火车站、学校自动体外除颤器全覆盖,做好急救技能培训,提高市民自救互救能力。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委,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市教委,市红十字会

    207.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职业病救治保障。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8.落实首都市民卫生健康公约,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创建、除“四害”、社区村庄清洁、重点场所环境提升、“健康北京我行动”、爱国卫生宣传等6大专项行动,引导市民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首都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209.统筹社区各类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就餐、就医、照护等服务,建设街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加快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210.制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清单和保障标准。实施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试点,推进社会化养老助餐服务。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21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培训1万名养老护理员。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212.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新增100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确保友善医疗机构占比达到65%以上。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3.实施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项目。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试点。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

    214.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继续推进群众身边健身设施建设,创建30个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和体育特色乡镇,建设360处篮球场、足球场等体育健身活动场所。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15.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办好已有国际体育赛事,积极引进国际高端体育赛事,做好亚足联亚洲杯筹办工作,打造一批具有群众基础的品牌体育活动,鼓励发展小众精品体育项目,实现周周有赛事。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

    (二)不断提升教育发展质量

    216.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坚持“五育并举”,完善科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教育,制定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推进学校体育改革,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

    主责单位:市教委

    217.开展示范托育机构试点。启动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完善保教费价格机制,着力提高办园质量和水平。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218.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区域集团化办学、学区制改革,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新增2万个中小学学位。

    主责单位:市教委

    219.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基本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达标验收全覆盖。

    主责单位:市教委

    220.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用好数字化教育资源,打造空中课堂、双师课堂、融合课堂,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

    主责单位:市教委

    221.持续支持在京高校“双一流”建设,推进市属高校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加快沙河、良乡高教园区建设,完善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机制。

    主责单位:市教委,昌平区政府,房山区政府

    222.深化职业教育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高技能人才贯通培养。

    主责单位:市教委

    223.落实拓展教师来源行动计划,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稳步实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质量。

    主责单位:市教委

    224.统筹发展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完善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和学分转换试点工作,建设学习型城市。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民族宗教委,市残联

    (三)积极做好就业增收和社会保障工作

    225.完善就业工作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就业政策评估制度,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业务数据共享,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强化重点群体“一对一”就业帮扶,组织开展300场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活动,试点本市农业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力争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探索优化非标准就业形式下劳动保障服务。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6.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统筹,完成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现三年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累计达到200万人次。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7.研究制定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行动计划。加快建立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工资制度体系,创新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228.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229.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计发等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和最低工资标准等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

    230.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改革优化社会救助制度,在西城区、丰台区分别开展“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西城区政府,丰台区政府

    231.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细致做好孕产妇、老龄妇女关爱服务。

    主责单位:各区政府

    23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233.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

    234.持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整治、整改点位10万个,完成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目标任务。

    主责单位:市残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九、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确保首都和谐稳定

    (一)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235.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常态化防控机制。修订完善市区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各类预案的相互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36.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学校等场所建设完善监测哨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门诊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市传染病专科医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呼吸、肠道门诊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筛查哨点的传染病动态监测系统,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交通委,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北京海关,首都机场集团

    237.坚持“人”“物”同防,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分类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强化集中隔离点监管。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检测、消毒和追溯管理,建立全市农贸市场、冷链加工、冷链物流等从业人员和环境定期核酸检测机制,强化从业人员操作规范,有效阻断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38.持续做好社区、公共场所、特殊场所、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等常态化防控,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疫情防控。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39.优化核酸检测产品,提高效率、缩短时间,提升技术水平。优化“健康宝”功能。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

    240.有序实施新冠疫苗接种方案,对重点人群优先进行接种,逐步实现“应接尽接”,筑起人群免疫屏障。加快北京市疫苗检验中心建设。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二)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241.大力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加强水、电、油、气、粮食等战略资源应急储备和调度,编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数量及标准,推进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平台等项目建设。统筹推进怀柔科学城、城市副中心及“回天”、城南等重大能源配套设施工程和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等重点燃气项目建设,实现唐山LNG接收站应急调峰保障工程建成投产。

    主责单位: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

    242.提升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能力,抓好货源组织、批发销售、物流配送、储备调控、应急响应、信息化支撑“六体系”建设。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

    243.做好通讯、交通物流、市政能源等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障。完善城市管网系统,健全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施年度地下管线消隐计划。

    主责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

    244.完成建筑施工、市政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3个专题、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主责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

    245.强化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实现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34大类食品抽检监测全覆盖,全年抽检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少于1.3万件。

    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46.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成全市8类气象灾害致灾危险性调查和单灾种单要素致灾危险性评估。

    主责单位:市应急局,市气象局

    247.严格落实各级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大消防投入,推进市级、区域消防救援队伍训练基地建设,升级改造部分老旧消防站。启动建设市级战勤保障基地,推动区级战勤保障基地(消防站)建设。推进高精尖消防装备建设。开展消防救援指挥员常态化实战训练。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整治堵塞消防车通道、楼内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等问题。

    主责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

    248.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及综合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249.加快完善“通州堰”防洪工程体系,建成投运宋庄蓄滞洪区二期工程,拆除一批河道阻水设施。加强积水点评估分析和治理,开工9处,完成治理5处。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通州区政府

    250.修订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切实增强重大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能力。

    主责单位:市应急局

    (三)推进平安北京建设

    251.健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体系,保持对暴恐活动严打高压态势。

    主责单位: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局

    252.抓好网络内容建设,加强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推进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综合指挥平台建设,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253.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254.强化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集中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主责单位:市信访办

    255.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新建100个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中心。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256.实施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推动建立地方金融监管执法大队。做好私募投资基金、债券违约、上市公司退市等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加强隐性债务动态监测,避免新增隐性债务。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北京证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57.继续提高治安科学化水平,增强不同警种合成作战能力。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完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确保首都安全稳定。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

    (四)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258.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办好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

    主责单位:市民族宗教委

    259.支持宗教界围绕“爱国主义教育、宗教思想建设、传统文化展示、公益慈善行动”深入开展系列活动,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主责单位:市民族宗教委

    (五)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

    260.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出台优待军人军属、优抚对象和其他退役军人基本目录清单,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拥军优属工作。

    主责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

    261.加强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工作,做好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培训。巩固地下空间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坚决杜绝违规住人问题反弹和新增,利用人防地下空间提供5000个停车位,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主责单位:市人防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委

    262.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实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主责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63.深化军地双方供需对接,细化完善涉及军民融合领域的重点项目、任务、技术清单,加快重点项目落地,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主责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

    十、持之以恒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政治引领

    264.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第六轮巡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65.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严格依法行政

    266.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更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67.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68.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加快公共卫生、城市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进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等立法工作。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269.完成本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主责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0.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城市执法高频事项,厘清监管和执法边界,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委编办

    271.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三)增强政府效能

    27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提高“七种能力”要求,加强公务员教育管理,引导激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奋发有为建功新时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3.完善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责任机制,加大督查力度,优化绩效考核,构建上下贯通的抓落实体系,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4.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压减非紧急、非必需项目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5.增强服务意识,做好税源涵养,让企业安心成长、发展壮大。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

    (四)加强廉政建设

    276.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切实为基层减负。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7.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多到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多到改革开放前沿学习先进经验。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8.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强化常态化“经济体检”结果运用,坚决惩治各领域腐败问题,树立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良好形象。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高质量完成冬奥会、冬残奥会各项筹办任务

    (一)确保场馆设施全面就绪

    279.对竞赛场馆设施设备进行测试检验,完成国家体育场、冬奥村等所有非竞赛场馆建设改造,做好临时设施建设交付和赛区生态修复,同步投入使用交通、水务、通信、电力等相关设施,场馆和赛区整体达到办赛标准。

    主责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园林绿化局,延庆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

    280.因地制宜规划推进场馆可持续利用,提前谋划赛后运营管理。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二)深化赛事组织和场馆运行

    281.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测试赛办赛策略,灵活举办雪上、冰上项目等系列测试活动,努力完成测试任务。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282.完善场馆运行计划,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充分磨合场馆运行团队。制定场馆运行风险清单和应急预案,提升应对措施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建立运行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

    (三)强化赛会服务保障

    283.坚持“三个赛区、一个标准”,落实“双进入”运行机制,建立高效的赛时运行指挥体系,统筹做好餐饮、住宿、医疗、交通、安保等准备工作,确保外围保障和城市运行全部到位。做好国际赛事、冬奥会训练和测试活动以及相关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完成赛会和城市志愿者招募培训工作。

    主责单位: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延庆区政府,市气象局,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

    284.加快实施“科技冬奥”项目,推动人工智能、机器人、5G+8K、智能网联汽车、数字人民币等新技术在冬奥场景落地应用。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

    (四)精心组织宣传推广活动

    285.抓住场馆建成、倒计时一周年、火炬和奖牌发布等重要节点,举办冬奥主题活动和城市文化活动。精心策划火炬传递、开闭幕式等活动。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

    286.继续征集赞助企业,发行冬奥场馆纪念邮票、纪念币,持续创新推出特许商品,做好赛时场馆零售工作规划,适时启动门票销售。有序做好宣传推广、媒体运行等工作。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

    287.加强冰雪运动队伍建设,提升冰雪运动竞技水平。加大普及力度,更好推广冰雪运动。办好第六届国际冬季运动博览会,加快建设北京国际奥林匹克学院。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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