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上海市为食品企业减负增效推出最新措施

时间: 2023-02-21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
上海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2]37号)重点内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在2022年12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措施》。其中与食品息息相关的主要有两点,具体如下。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上海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2]37号)重点内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在2022年12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措施》。其中与食品息息相关的主要有两点,具体如下:

(一)简化市场主体准营手续

深化"一业一证""证照分离"改革,简化市场主体准营手续。2022年底前,将酒类商品经营许可整合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围。换而言之,上海地区酒类经营企业不需再申请《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只需办理食品经营备案,即可在上海地区进行酒类商品的经营。

(二)改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检验

优化质量技术服务,改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检验。2022年底前,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中有限量要求但无相应检验方法国家标准的检验项目,可以补充采用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本市团体标准确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测定。

以上两点措施无疑不是给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的食品相关企业的吃了一颗定心丸,让企业稳中提升的同时能更好地增强其内在的发展活力。

相关法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府办发〔2022〕22号)

 标签: 市场主体 放管服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