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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0-06-06至2020-06-12)

时间: 2023-02-21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0-06-06至2020-06-12),本周主要发布了《全国蜂产品标准化工作组关于征集2020年蜂产品国家标准和供销行业标准的通知》、《商务部公开征求《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与运营规范》《网络零售平台合规管理指南》两项行业标准意见》、《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渝卫通〔2020〕4号)》、《《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标准法规动态。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标准动态:

全国蜂产品标准化工作组关于征集2020年蜂产品国家标准和供销行业标准的通知

商务部公开征求《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与运营规范》《网络零售平台合规管理指南》两项行业标准意见

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申报立项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与运营规范》和《网络零售平台合规管理指南》两项行业标准已完成起草工作。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修改意见请填写在附件3《行业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中,并发送邮件至起草单位联系人邮箱。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6日。

  感谢支持。

  联系人: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 乔珍珍

  电话:18813099949

  邮箱:ccpitzhen@163.com

  附件1-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与经营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网络零售平台合规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行业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

附件下载

【北京】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生猪养殖场建设规范》等11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重庆】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渝卫通〔202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议同意,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DBS 50/029-2020)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允许并鼓励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正式实施前执行。在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江西】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江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赣市监标〔2020〕5号)

【山西】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农产品直供直销物流服务规范》等2020年度第五批山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晋市监发〔2020〕167号)

【安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地理标志产品八公山豆腐》安徽省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征求《纳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中轻联综合发〔2020〕83号)

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发布《湖南好粮油》第二批团体标准的公告(〔2020〕湘粮协函9号)

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征求“洞庭香米”、“湖南菜籽油”团体标准意见的函((2020)湘粮协函10号)

河南省食品安全协会关于发布《鲜鸡蛋通用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的公告(豫食安协公告〔2020〕10号)

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关于发布《保健食品润肠通便功能的斑马鱼检测方法》等2项团体标准的公告(浙保化协〔2020〕29号)

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关于批准《竹筒酒》等28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宜标促发〔2020〕03号)

福建省古田县食用菌协会关于《茶树菇鲜品》《银耳干品分等分级》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古菌协〔2020〕3号)

临沂市食品工业协会关于对拟批准发布的《白果粉》、《白果酒》、2项团体标准进行公布通知

遵义市茶叶流通行业协会关于《遵义毛峰》《遵义白茶》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遵茶协字〔2020〕2号)

常德市农学会关于《草本咖啡速溶固体饮料》等7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常农学会[2020]17号)

广州开发区食品行业协会关于批准发布《焙烤类糕点预拌粉》团体标准的通知(穗开食协[2020]02号)

法规动态: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进一步提升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海关总署拟对现行进出口食品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完善,修订形成了《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hus@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1日。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0611).docx

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的实施意见 (发改经贸〔2020〕809号)

【北京】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的决定

【上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本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与监管工作的通知 (沪市监食经〔2020〕272号)

【上海】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通知 (沪府办规〔2020〕7号)

【上海】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 (沪粮规〔2020〕2 号)

【内蒙古】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浙江】关于征求《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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