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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达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市监发〔2020〕42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达产的通知》(国市监质〔2020〕78号)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全面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有序复工复产达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川市监发〔2020〕42号
发布日期 2020-06-04 生效日期 2020-06-04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达产的通知》(国市监质〔2020〕78号)精神,省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达产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达产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达产的通知》(国市监质〔2020〕78号)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全面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有序复工复产达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聚焦疫情防控,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用品质量安全
 
  (一)开展综合整治。牵头抓好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以熔喷布等原材料为重点,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防护产品、非法回收防疫用品及原材料,以及仿造、冒用防疫用品认证、非法买卖认证书和认证标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等违法行为。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重点查处防疫产品及其原辅材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防疫用品领域市场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
 
  (二)规范市场秩序。开展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抽查、重点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开展熔喷布生产企业全覆盖质量监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加大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和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医疗器械、金融投资理财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广告监测,对涉嫌虚假违法广告做到早发现、早移送、早处置。强化涉嫌违法广告线索核查,加强广告违法线索发现、核查、处置、立案查处等各工作环节衔接,及时处理上级派发、监测检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违法线索。
 
  (三)强化源头监管。对复工复产企业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把好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关口,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严禁借防治新冠肺炎疫情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开展虚假宣传。将疫情防控纳入监督检查内容,指导企业做好生产加工场所、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通风换气等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管理,做好个人防护,降低作业场所从业人员密度,防止交叉感染等风险。
 
  (四)推进缺陷召回。制定《四川省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消费品召回工作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消费品召回市场购样实验检测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对确认存在缺陷的防疫用品等消费品,督促企业实施召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二、紧盯重点领域,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
 
  (一)创新工作举措。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质增效,加强企业卓越绩效、现场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的培训推广,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构建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企业文化。积极主动问需企业、问计专家,通过现场帮扶、网络直播、云课堂、视频会议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指导帮扶。运用“互联网+检验检测”模式,对复工复产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点对点”指导服务。
 
  (二)强化精准帮扶。学习借鉴省外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等地经验做法,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各市(州)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通过遴选帮扶机构、开展会商问诊、进行蹲点帮扶等举措,抓好1-3个主导产业、3-5个产品质量攻关、质量改进活动,完成100-200家企业加强实验室建设、检测认证和标准升级,完成企业一线质量人员培训200人次。组织培训全省企业首席质量官200名。推进实施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全力助推四川白酒产业振兴发展。抓好凉山州宁南县干蚕茧丝质量提升。
 
  (三)坚持重点推进。聚焦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以白酒、茶叶、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为重点,加强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抽检监测。着力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推行评价性抽检,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平均达98%以上。开展散装白酒、特殊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节令食品等10个专项抽检。大力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持续做好保健食品品种备案,加大抽检监测和处置力度,全年抽检频次不少于2次,抽检490批次。
 
  三、推动质量基础协同服务,推进全面复工复产
 
  (一)加强计量测试校准技术服务。探索推进计量测试“一平台”查询、“一站式”服务。开展“计量服务企业百日行”活动,开展“登上门服务”“请进来培训”“一对一帮扶”“计量云课堂”。成立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推进国家级白酒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筹建工作,为企业计量需求精准施“测”。加强疫情防控用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和测温设备的计量技术服务。
 
  (二)加强标准支撑体系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批准发布一批省级地方标准。编制发布3个对标产品先进指标体系,开展3个产品达标认定工作。对全省重点防疫物资产品(非医用)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进行排查,开展重点区域防疫物资产品(非医用)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监督抽查。新建一批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三)强化质量认证监管。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组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技术委员会。开展“质量认证公益培训”,在白酒行业推行有机产品、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整顿和规范检验检测市场,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机动车、建设工程、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机制,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检验检测服务。统筹规划公共技术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国省检中心建设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强化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鼓励公共技术平台以非营利方式向社会共享实验室设施、设备、人才、信息、技术资源,为企业提供原材料、生产过程、出厂产品全链条质量检验检测一站式服务;减、免、缓收检测费,降低企业检测成本。
 
  四、创新服务方式,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持续推进准营便利化。依托“网上办理、邮寄办理、预约办理、告知承诺”等手段,提升准入许可服务效能。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力争在全省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推广智能终端“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应用,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大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加强12315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研判。进一步拓展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广度和深度,加快培育一批示范街道(小镇)、示范景区、示范企业(商场)、示范行业、示范店。强化汽车、家装等投诉举报较多的民生服务业放心舒心消费创建,研究探索四川省汽车、家装等部分行业放心舒心服务标准。
 
  (三)切实推动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指导通过门户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发布年报公告,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引导企业利用最便捷、最安全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鼓励企业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引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实行有“温度”的监管。对有关企业及企业家参加评先评优、上市予以支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及时出具企业信用证明。
 
  五、强化典型引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作用
 
  (一)培育树立质量标杆。开展首届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评选,启动第四届中国质量奖培育,推动兑现奖励激励政策。树立一批质量提升先进企业和县(市、区)基层典型,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对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有力、成效显着的,优先纳入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突出表彰激励推荐范围。
 
  (二)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加强对标杆企业示范作用的挖掘、推广、服务和指导,倡议号召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获奖企业进一步发挥质量奖获奖企业的标杆示范作用,带动广大企业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督促头部标杆企业积极面对和解决困难问题,推进有序复工复产达产,切实保障质量,稳定市场供给。
 
  (三)推广真抓实干先进经验。成都市青羊区2019年度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彰。充分发挥青羊区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省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达产工作中创新举措、提升成效。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省局相关处室(单位)要认真对照全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质量强省和质量提升重点任务,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达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成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重要情况和典型经验及时报告省局。对质量提升工作成效突出、创造典型经验的地方,省局将向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荐,争取国务院办公厅表彰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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