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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支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川市监发〔2020〕26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将《支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稳经济”的部署安排,积极适应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加快调整的新形势,全面应对疫情对当前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大力支持全省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
发布单位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川市监发〔2020〕26号
发布日期 2020-04-21 生效日期 2020-04-21
有效性状态 已经废止 废止日期 2022-04-21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处室(单位):
 
  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将《支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支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稳经济”的部署安排,积极适应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加快调整的新形势,全面应对疫情对当前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大力支持全省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优化行政许可服务。统一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平台,进一步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推广实行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网上办理和电子证书管理。进一步调整完善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优化许可流程,逐步完善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连锁企业实行承诺审批制,新开办连锁店可先核发经营许可证,后组织现场核查。优化保健食品品种备案程序,缩短备案时间,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即备案、当场发号、当日公告”。规范乳制品、白酒、配制酒、调味面制品、食盐和方便食品等重点食品生产许可事项,严格落实白酒产业政策调整后生产许可工作。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可按总店规格,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价格标签。推动餐饮企业创新经营方式,鼓励网络订餐、在线下单、统一配送,支持大型连锁餐饮企业办理具有自身传统特点的预包装调味品生产许可证。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餐饮企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餐车服务。
 
  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加大技术服务力度,积极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方面的专家团队,支持企业解决在创新发展中遇到的技术困难。商请有关部门加大食品类地方标准的清理力度,废止一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类地方标准;鼓励支持全省社会团体围绕地方特色食品制定公开团体标准,以标准规范引领食品产业发展。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标准技术解读和执行跟踪,研究解决企业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指导企业提高执行标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支持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食品企业开展科研攻关和市场拓展,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形成有影响力的市场竞争品牌。开展健康消费惠民活动,支持绿色食品促销,支持各地举办美食节等促销活动。
 
  三、夯实食品安全基础。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大监管力度,综合运用监督检查、体系检查、飞行检查、抽检监测、稽查执法、信息公示、投诉举报等手段,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健康管理、生产经营规范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严把原料进货、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等关口,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川字号”食品产业发展基础。鼓励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开展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推动“三小”提档升级。支持发挥食品行业协会作用,强化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完善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企业制度,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市场准入、质量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问题。依托政银合作机制,加快推广应用“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优化“政务+金融”营商服务。持续推动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指导企业融资、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快速办理企业申请的动产抵押登记事项。对重点食品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提前介入,主动为企业提供注册登记、许可审批、计量器具检定、标准化服务、质量认证等事项的帮办服务。强化省民营办牵头作用,畅通投诉举报和企业维权渠道,认真受理企业诉求,保护好企业合法权益。
 
  五、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打破地方保护,消除行政垄断。清理废除妨碍中小食品企业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依法制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中小企业公平竞争行为。严格市场秩序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市场价格违法、产品假冒伪劣、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和广告违法行为,坚决铲除“劣币驱逐良币”的土壤。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帮助公众提升识假辨假能力,正确认知保健食品,明白放心消费。
 
  六、规范办理投诉举报案件。以“两超一非”和食品标签标识类投诉举报案件办理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明确案件认定标准和办理流程,对举报反映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核查处置。规范投诉行为,对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不予受理。根据生产经营者提供的情况及时发现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并移送本单位扫黑办处理。
 
  七、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对故意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列入异常名录,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形成奖惩分明的信用评价导向。紧盯问题较多、消费者关注较高的重点业态及既往抽检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信誉度优、抽检问题较少的食品企业,适当减少产品抽检频次和数量。
 
  八、强化企业技术支撑。推进四川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快建设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并不断完善风险监测、精准监管、应急指挥、大数据服务等功能,着力提升食品行业现代化治理能力和监管服务水平。加强食品产业大数据分析,引导属地政府和企业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政府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有序向企业开放共享食品实验室,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中小微食品企业发展行动,适当为中小企业减免检测费用。稳步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发展,支持鼓励并购重组,组建技术联盟或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提升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能力,打造检验检测服务品牌。鼓励企业注重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加强工艺改造和技术升级,推动产品提档升级。
 
  九、提升专家服务能力。发挥食品安全专家队伍在食品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科技研发等方面的优势,帮助企业解决食品供应全链条质量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技术性难题。支持和鼓励专家开展科研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专家广泛开展论坛交流、科普讲座、公益宣传等活动,大力倡导健康营养饮食消费,帮助企业推介“川字号”特色食品,为四川优势特色食品产业发展赢得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加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建设,定期组织专家进企业、走基层活动,面对面为企业排忧解难。鼓励支持行业专家加强巴蜀饮食文化研究,大力塑造、提升、宣传川酒、川菜、川茶等川字号品牌,增强川字号食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教育行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合作,依托中职及高等院校,加强食品管理、技术、服务类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金和再就业培训资金,有计划地为食品行业定向培训员工,增强餐饮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大力推进产学合作、校企合作,鼓励支持食品企业与专业院校合作,建立食品人才培训基地和实习就业基地。引导行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强食品职业经理人才培养,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建立食品人才档案库,为企业用人和食品专业人才就业创业提供服务。支持食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市场监管部门在专家选送、政策宣讲等方面给予支持。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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