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20〕12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推动健康中国行动落地见效,加快健康江苏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健康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现结合我省实际,江苏省人民政府制定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推动健康中国行动落地见效,加快健康江苏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健康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现结合我省实际,江苏省人民政府制定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
江苏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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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苏政发〔2020〕12号 |
发布日期 | 2020-02-17 | 生效日期 | 2020-02-17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6日
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推动健康中国行动落地见效,加快健康江苏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健康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加快实施《“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到2022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程度显著提升,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全民医保制度显著完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全面控制,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全面下降,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掌握健康知识与技能,自觉维护和促进自身及家庭成员的健康。建立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为省级媒体等有关单位和各地开展健康科普提供支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省广电总台和其他媒体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有效激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主动提供健康科普服务。加强健康教育科普基地建设,组织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6%和32%。
2.合理膳食行动。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加强有针对性的营养和膳食指导,推广使用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等健康工具,促进减盐、减油、减糖。在养老机构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和总膳食研究。加强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普及食品营养标签知识,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控制过量饮酒,减少酗酒。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保持低于3%。
3.控烟行动。利用世界无烟日等卫生健康主题日开展控烟宣传,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加大违法发布烟草广告查处力度。发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的控烟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促进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建立戒烟服务体系,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推行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强化控烟监督执法。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80%,全省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2%和20%。
4.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引导居民正确认识抑郁和焦虑症状,掌握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逐步扩大心理健康服务覆盖面,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
(二)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5.全民健身行动。均衡布局构建城市公园绿地体系,完善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高标准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健身中心、户外健身营地等全民健身设施,推动“10分钟体育健身圈”向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推动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群众身边覆盖延伸,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群众养成健身运动习惯。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有针对性地为各类人群提供运动健身方案。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等职工健身活动,促进在职人群体育制度化、常态化。整合公共体育和医疗卫生资源,推广建设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和平台,创新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培训可开运动处方的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师。到2022年和203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不低于14平方米和15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不低于2.5平方米和3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3.3%和9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41%和45%。
(三)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6.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强省、市、县各级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城市大医院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促进专科联盟建设发展。加强儿童、精神病、传染病、老年病、康复等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建设,补齐薄弱专科医疗资源短板。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所有设区市市区全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所有县(市)和涉农区全面建立县域医共体,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加入。组织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提升基层卫生同质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现代化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构建预防-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7.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向公众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监测评估和规范管理。建设省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中心,加强省、市、县三级胸痛、卒中中心建设,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心脑血管急症救治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8.癌症防治行动。组织防癌抗癌科普宣传,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强化癌症患者康复管理,发挥慈善救助在困难癌症患者救助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加强省、市癌症中心建设,根据肿瘤发病情况,打造重点癌症多学科联合诊疗平台,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9.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高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建设省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中心。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0/10万及以下和7.6/10万及以下。
10.糖尿病防治行动。落实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建设省糖尿病防治中心,健全糖尿病防治服务体系,推进糖尿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5%及以上和70%及以上。
11.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宣传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基金会、有关组织和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感染者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筑牢口岸检疫防线,防控境外传染病输入。加强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消除血吸虫病危害,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和水源性高碘危害。到2022年和2030年,完善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与儿童预防接种标准化门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四)保护重点人群健康。
12.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婚前、孕前、孕产期、儿童等阶段特点,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大妇幼人才培养力度,务实应用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全面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在农村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城市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左右和4‰左右,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8/10万左右和6/10万左右。
13.学生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齐人员和设备,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扎实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深化学校体育工作改革,开足开齐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积极推进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除免修学生外,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把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高校的考核评价。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省健康促进学校比例达85%及以上和90%及以上,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平均降低1个百分点。
14.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评选“健康达人”,建设健康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从源头消除、减轻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实现职业健康检查不出县、职业病诊断不出市,优化职业卫生服务。不断提升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5.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病医院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推进中医药特色服务,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基本医保与医养结合政策配套衔接。普及老年健康知识,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构建养老服务网络。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22年和2030年,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0%和65%;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16.残疾人健康促进行动。全面开展残疾预防,大力推进康复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残疾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社区康复能力,依托各级医疗卫生及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康复服务。实施精准康复,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配套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康复场地设施,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康复活动,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到2022年和2030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95%以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
(五)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17.扩大中医药服务行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和预防中的特殊作用,努力使中医药融入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推进全国和省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在基层建设工作站,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开展以乡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诊疗方法。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到2022年,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到2030年,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
(六)健全全民医疗保障。
18.全民医保制度完善行动。全面建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开展医疗保障扶贫行动,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开展紧密型医联体总额付费试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逐步构建动态调整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左右和70%左右。
(七)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19.食品安全保障行动。突出“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快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推进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提高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量化等级优秀率。全面提升食品抽检合格率,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节以及群众的关注点、食品安全的风险点食品的抽检监测。到2022年和2030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20.药品安全保障行动。积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进上市持有人制度改革,促进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鼓励新药研发,提升药品质量,强化合理用药。加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综合运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监测预警、风险管控、应急处置、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净化药品市场环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大药品行政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到2022年和2030年,社会公众对药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并持续提升。
(八)促进健康环境建设。
21.农村供水保障行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城乡一体化供水为目标,严格落实农村供水保障责任,按照农村供水新标准以及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新要求,加快农村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水源地达标建设、水质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体制。到2022年,农村供水保证率达95%,区域供水入户率达99%以上;到2030年,供水保证率达97%,实现城乡供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四同目标。
22.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广泛开展教育引导,加强督促指导,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标准规范体系,积极推动设区城市加快垃圾分类立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到2022年和2030年,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分别达80%以上和95%以上。
23.健康环境促进行动。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突出抓好长江保护修复和太湖流域生态修复。构建有针对性的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典型行业、典型区域等环境与健康试点调查监测及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等。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爱国卫生工作,大力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不断巩固扩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成果。到2022年和2030年,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九)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24.健身休闲产业培育行动。实施体育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打造健身休闲产业集群。推进体育消费载体建设,打造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体育产业基地。抓住筹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机遇,建设一批复合型冰雪旅游基地和设施,促进冰雪体育旅游项目发展。持续推动体育消费,鼓励各地发挥自身资源禀赋,打造一批影响力大、参与度高的品牌赛事。鼓励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推动国家旅游康养示范基地建设。
(十)促进“智慧健康”建设。
25.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行动。构建集成高效、统一权威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加强医疗健康信息标准化建设,提高数据归集质量,健全医疗健康数据资源目录,提升信息资源管理水平;创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全面落实32项便民惠民服务举措,构建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新模式,提升互联网医疗服务应用水平;推进医疗卫生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医疗机构内部流程,提升医疗健康服务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捷化水平;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试点建设,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化应用,提升医疗健康管理智能化水平。促进长三角区域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率分别达60%和8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由健康江苏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江苏建设全局性工作,指导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将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与推进健康江苏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各项目标、指标和工作任务。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健康融入各项政策,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抓好落实。推进长三角健康一体化发展,健全卫生健康联动发展体制机制。
(二)动员各方参与。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江苏建设,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金融、保险等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大财政卫生健康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对健康江苏建设投入予以重点保障。加强科技支撑,围绕影响居民健康的因素和重大疾病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加大普法执法力度,以法治保障健康江苏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强化信息支撑,健全监测体系,提高疾病与健康监测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部门间、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推进健康江苏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监测考核。围绕健康中国、健康江苏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要求,由健康江苏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对各设区市开展考核,并作为各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的重要参考。各设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考核办法。按照国家要求,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健康中国行动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和增强健康意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建设健康江苏、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健康江苏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
1.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省级部门任务分解表
1.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省级部门任务分解表
2.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考核办法
3.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考核指标框架(试行)
4.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监测指标
附件: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省级部门任务分解表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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