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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赣食药监办食品生产〔2018〕8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现将《2018年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赣食药监办食品生产〔2018〕8号
发布日期 2018-03-13 生效日期 2018-03-13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jxda.gov.cn/News.shtml?p5=23190932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现将《2018年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18年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之年。今年全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战略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体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围绕落实上述总体要求,现提出2018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化改革,着力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生产许可工作体系
 
    (一)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按照中央“放管服”和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适时确定县级局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加强许可的证前抽查,严把高风险食品市场准入门槛。组织开展许可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其中对企业的检查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数量的15%,对不能保持许可条件的企业进行通报。
 
    (二)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队伍建设,制定《江西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以专为主、专兼结合”的食品审查员队伍。指导和督促各地严格依法实施许可,加强行政许可与日常监管的衔接。依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通则和细则等,推进食品分类研究,解决新兴食品品种许可分类等问题。
 
    (三)加强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国家总局食品生产许可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食品生产在线申请、网上受理和审批,从企业“只跑一次”过渡到“一次不跑”。以实施许可电子证书管理为抓手,推动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提质增效,用一年时间具备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管理能力。强化许可数据共享,建立数据统计月报制度,组织编写食品生产许可数据年报,为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二、创新监管,着力健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体系
 
    (四)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配合总局起草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和婴配食品备案管理办法,适时推出我省的实施细则。科学划分监督检查事权,制定省市县三级监督检查事权清单,明确各级监管责任。建立监督检查与食品抽验相结合工作机制,在检查的基础上开展食品抽验,减少和避免抽验的盲目性,提高食品抽验的针对性。继续推进实施食品风险分级管理,提高风险分级管理的精准度,实施科学监管。组织开展新法规制度宣贯培训。
 
    (五)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按照“夯实一个基础、用好三种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思路,着力构建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以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基础、飞行检查为重点、体系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一是严格企业自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主动公开自查结果和整改情况,通过企业自查推动提升企业的自管自控水平。二是抓实日常检查。严格落实全覆盖基础上的“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市县两级日常监督检查责任,按照风险分级确定的检查频次,全面完成日常检查任务。三是推进飞行检查。省局针对国抽省抽不合格的食品和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设区市局针对省抽市抽不合格的食品和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四是拓展体系检查。省局将体系检查方式探索推广到乳制品、白酒、特殊膳食食品等其他重点食品。
 
    (六)健全监督检查协作体系。一是强化社会协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支持有关行业协会继续开展婴配食品“标签清洁行动”。鼓励各地和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引入食品安全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查和评价。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推动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二是强化上下联动。指导各地加强工作联合和检查联动,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舆情事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布监管信息。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对食品生产单位的检查、抽检和查处信息依法、主动公开,倒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信息公开情况实施检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三、突出重点,着力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科学治理水平
 
    (七)加强重点食品的监管。一是聚焦共性问题,结合企业风险分级、年度监督抽检等情况,列出本地高风险食品和企业清单,加强共性问题研究,深挖行业“潜规则”,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二是聚焦记录问题,以高风险食品企业为重点对象,以落实全过程记录为核心要求,督促企业构建食品安全顺向可查、逆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过程的记录制度。以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为重点,继续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三是聚焦原料问题,针对茶叶、果蔬饮料等原料农残问题,婴幼儿辅助食品和肉制品原辅料风险,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投入使用等风险,部署开展对原料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八)加强特殊食品的监管。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的要求,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抓好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与企业监管的对接工作,在企业完成配方注册后,按照总局的规定做好生产工艺、产品标签等备案工作。继续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标签标识、原辅料来源等专项检查,并组织开展体系检查“回头看”,确保特殊人群的食品安全。
 
    (九)加强大型企业监管。一是继续推进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各地针对大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检查。督促大型企业开展自查,主动向社会公布自查情况。二是继续推进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等。三是继续严格落实全生命周期监管措施,督促大型食品企业通过“前延后伸”实施全产业链监管,切实防范“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风险。四是继续发挥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大型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共性问题研究,适时组织开展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交流。
 
    (十)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一是督促各地加快食品小作坊登记进度。在2018年5月1日前,各地必须完成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的清查和登记工作,各设区市局负责对作坊登记和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确保如期完成登记工作。二是加强小作坊监管的制度建设,指导各地建立小作坊监管台账,实施小作坊食品目录管理,对已经进行登记的小作坊强化监督检查和安全抽检。三是按照打击取缔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的思路,启动我省“小作坊食品安全三年提升计划”,各地尽快制定具体方案,提升全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四是加强小作坊监管经验交流,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动提升各地小作坊监管水平,切实防范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四、强化保障,着力推进食品生产监管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十一)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理论武装,围绕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部署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二)加强能力建设。推动食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对食品监管干部的培养,选派年轻干部到检验机构和食品生产一线中进行学习和锻炼,在监管实践中培养年轻优秀的执法人员。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监管法规制度宣贯和监管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监管能力与服务水平。
 
    (十三)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监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自律,认真执行省局“五项承诺”、“六条禁令”和“十不准”,对执法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着力构建纪律的“防火墙”,确保不碰“红线”,守住“底线”,规范监管工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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