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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 -2020 年)》的通知(农绿[2016]9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核心提示:
为推动“十三五”时期我国绿色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全面提升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我办组织编制了《全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并经主管部领导审核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参照落实。
发布单位
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发布文号 农绿[2016]9号
发布日期 2016-04-06 生效日期 2016-04-06
有效性状态 阶段性文件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地绿办(中心):
 
  为推动“十三五”时期我国绿色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全面提升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我办组织编制了《全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并经主管部领导审核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参照落实。
 
  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全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3).doc

  全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
 
  多年来,发展绿色食品在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绿色食品已成为我国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精品品牌,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绿色发展等新思想,为绿色食品事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为进一步推进绿色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绿色食品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安全健康消费需求,根据农业农村发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现状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多年以来,在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在市场需求的有力拉动下,全国绿色食品产业保持了稳步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产业发展已有一定规模
 
  截至2015年底,全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达到9500多家,产品总数达到23000多个。2011-2015年,绿色食品企业和产品年均分别增长约8.5%和7.0%。绿色食品产品日益丰富,现有的产品门类包括农林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畜禽、水产品及其加工产品、饮品类产品等5个大类、57个小类、近150个种类,基本上覆盖了全国主要大宗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全国已创建665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分布25个省、市、自治区,基地种植面积1.8亿亩,产品总产量达到1亿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总数发展到102家,产品达244个。
 
  (二)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通过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落实标准化生产,严格产地环境、产品质量检测和投入品管控,提高现场检查和审核许可的规范性,全面加大证后监管力度,有效地保证了绿色食品产品质量。2011-2015年,绿色食品系统每年组织抽检覆盖率超过20%,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在近几年由农业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中,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品牌具有广泛影响力
 
  经过多年宣传推广,绿色食品已被社会广泛接受,其推行的生产方式、倡导的消费理念、树立的社会形象和产生的品牌效益,已得到普遍认可。早在1999年,《辞海》已将“绿色食品”列入书中;绿色食品有关知识被国家编入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生物教学大纲》;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多数农林院校设置了绿色食品专业或开设了绿色食品相关课程。近几年,绿色食品作为食品安全知识在部分大中城市社区广为宣传;相关电视节目中也时常涉及绿色食品的概念和知识。据调查,在国内大中城市,绿色食品品牌的认知度超过80%;在所有认证产品中绿色食品的公信度排名第一。绿色食品品牌影响已从国内扩大到国际,其标志商标已在日本、美国、俄罗斯等10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丹麦、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已开发了一批绿色食品产品。
 
  (四)制度规范基本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的颁布实施,为绿色食品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农业部已发布绿色食品各类标准126项,整体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地方配套颁布实施的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已达400多项,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和技术规范在工作实践中得到不断补充和修订,绿色食品企业年检、产品抽检、市场监察、风险预警、淘汰退出等证后监管制度已全面建立和实施,以标志管理为核心的绿色食品制度规范已基本完善。
 
  (五)体系队伍已覆盖到基层
 
  全国已建立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36个,地(市)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308个,县(市)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1558个,覆盖了全国88%的地州、56%的县市。全国共有专职工作人员6452人,其中绿色食品检查员3460人、监管员2797人;还发展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1.8万人,实现了所有获证企业的全覆盖。同时,审核确定了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57家、产品质量检测机构58家。
 
  二、面临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绿色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一)政策环境有利
 
  “支持发展绿色食品”已多次写入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发展绿色产业做出了总体部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了绿色发展的思想。发展绿色食品,符合国家“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的战略部署,符合“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向,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发展绿色食品已纳入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可持续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等中长期规划,并与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等主体工作紧密结合,在组织领导、产业指导、政策扶持、激励机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不断完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二)生产者积极性高
 
  随着绿色食品品牌的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提升,在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的传导下,广大企业和农户发展绿色食品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特别是食品行业骨干企业、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出口企业更加关注绿色食品开发与经营。同时,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大格局的形成,各方面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市场秩序和品牌保护工作得到加强,绿色食品的精品形象更加凸显,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社会工商资本进入绿色食品领域寻求发展商机,必将稳步扩大绿色食品产业规模,有效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三)消费需求旺盛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食物消费结构正加快由注重数量转向注重质量,追求“绿色、生态、环保”日益成为消费的基本取向和选择标准,绿色食品更加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市场需求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在消费需求和品牌影响的拉动下,绿色食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绿色食品越来越多地进入大型连锁超市、专营店,走上电商平台,满足日益个性化、多元化的消费需求。
 
  与此同时,绿色食品发展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面临不少挑战:
 
  一是绿色食品发展至今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规划。在推进现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下,统筹考虑绿色食品发展,进一步明确其定位、方向、目标、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十分重要,有利于增强工作的方位感和目标责任意识,有利于提升体系队伍建设和产业扶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从而促进绿色食品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部门合作协调推进绿色食品发展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目前,绿色发展理念正在农业各产业中逐步扩散,绿色生产技术正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开发与推广应用,各产业主管部门正在成为绿色农业发展的有力推动者。绿色食品工作部门与农业各产业主管部门加强工作配合,相互支持,优势互补,将成为今后推动绿色食品发展的有力手段。
 
  三是绿色食品品牌形象有待进一步巩固提升。少数获证企业标准化生产不能真正落实到位,防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的压力增大;有的企业用标不规范或违规用标,个别企业违法制售假冒产品,有损绿色食品整体品牌形象。从结构看,中小食品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偏多,大型食品企业偏少;初级产品偏多,精深加工产品偏少;种植业比重偏大,畜禽、水产品偏少;东中部地区发展规模较大,西部地区发展规模偏小,区域发展不平衡。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品牌深度宣传与推广不足,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完善标准、优化程序、强化监管、加大宣传、创新机制为支撑,坚持精品定位,稳步发展,努力实现绿色食品质量水平持续提升、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品牌公信力和影响力持续增强。
 
  (一)基本原则
 
  一是明确定位,率先发展。绿色食品是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助推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排头兵、农产品安全优质消费的风向标。新时期,要按照“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的要求,与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等农业主体工作相融合,率先发展,在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政府推动,市场拉动。积极争取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发挥好主管部门在统筹谋划、政策引导、投入支持、执法监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重视市场开发,多形式搞活流通,多渠道拓展市场,积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绿色食品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的形成。
 
  三是质量优先,稳步推进。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全面落实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化生产,强化证后监管,不断提升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在坚持准入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扩大总量规模,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对安全优质农产品及加工食品的需求。
 
  四是坚持特色,创新驱动。坚守与发达国家接轨的农产品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水平,保持绿色食品标准的先进性;坚持“安全、优质、环保、营养、健康”的本质特征,进一步打造精品品牌;坚持质量管理与标志许可相结合的基本制度,不断创新机制,提升发展活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国绿色食品产业总量规模进一步扩大,企业总数达到11000家,产品总数达到27000个,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面积达到6.5亿亩,绿色食品总产量占全国食用农产品及加工食品总产量5% 以上。绿色食品质量和品牌公信力、认知度明显提升,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出口企业比例明显上升,达到6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发展质量
 
  按照“稳定总量规模,提升创建质量,强化产业对接,增强基地效益”的总体思路,新创建200个原料标准化基地,使基地总量达到800个,面积增加到2亿亩。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特色农产品规划区和农业大县为重点,着力创建一批绿色食品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料、糖料、水果、茶叶、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形成原料基地与加工(养殖)企业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
 
  启动绿色食品园区创建活动,打造一批融“绿色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体验、休闲”为一体的绿色食品综合示范园区,拓展绿色食品发展的多种功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着力扶强生产主体,持续扩大总量规模
 
  按照“提高门槛、强化服务、加强引导”的要求,不断提高绿色食品企业的整体素质。大力引导各类龙头企业,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食品企业、外向型企业发展绿色食品,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积极指导国家与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绿色食品,发挥其在标准化生产中的示范作用。鼓励引导地方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体发展绿色食品,发挥行业领头作用。
 
  (三)加快推进短缺产品开发,不断优化品种结构
 
  重点推动生态环境良好的草原地区发展优质草食绿色畜禽产品,大力发展有特色的畜禽产品,引导行业领先企业和境外企业发展绿色畜禽产品。引导大型湖泊、库塘等自然条件良好的天然水域发展绿色水产品,鼓励远洋捕捞及其加工企业发展绿色食品。发展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品,重点是食用植物油、米面加工品、果酒等。
 
  (四)不断强化市场营销服务,完善市场流通体系
 
  全面开展绿色食品市场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绿色食品步入“以品牌引导消费、以消费拉动市场、以市场促进生产”的发展轨道。制定绿色食品市场推广与品牌形象展示规范,引导和鼓励建设绿色食品专业营销体系。支持多形式建立绿色食品电商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拓宽营销渠道、提高流通效率。推进“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向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使其成为促进绿色食品产销对接、商贸合作的专业平台。鼓励举办区域性绿色食品交易会,多渠道开展市场对接,扩大绿色食品品牌影响力。
 
  (五) 全面加强品牌保护,不断提升品牌的公信力
 
  坚持绿色食品精品定位,把精品理念贯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夯实品牌建设的基础。依据《商标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绿色食品标志的注册与保护工作,为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严格许可审查,加强证后监管,强化淘汰退出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和规范用标,切实维护品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积极开展品牌知识宣传,培育并提升绿色食品在消费市场的良好形象。
 
  五、支撑体系
 
  (一)完善绿色食品技术标准体系
 
  继续瞄准国际先进水平,突出“安全、优质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特征,完善绿色食品技术标准体系,力争绿色食品有效标准达到150项。重点完善养殖、屠宰环节绿色食品卫生控制要求和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控制规范。推进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制订工作,为落实标准化生产提供技术规范。以“质量安全、技术先进、生产可行、产业提升”为基本评价指标,建立绿色食品标准跟踪评价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优化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制度
 
  按照“科学公正、规范有序、简便快捷”的要求,不断优化标志许可审查程序,完善现场检查规范和专家评审制度。积极开展申报企业组织模式、管理体系、产地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的评估,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格准入门槛。强化申报企业投入品审核管理,对投入品使用合理性、管理规范性、来源稳定性进行严格审查。强化工作机构审查把关和定点检测机构公正检测的责任,确保审查工作环环相接不遗漏、不延误、不推诿。建立健全检查员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强化检查员签字负责制。加强证书管理,不断提高颁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建立“以属地监管为原则、行政监管为主导、行业自律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的综合监管运行机制。认真落实企业年检、产品质量年度抽检、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与打假、质量风险预警、产品公告等监管制度。积极推进绿色食品质量追溯管理。加强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队伍建设,发挥其在宣贯标准、沟通信息、质量保障、风险预警中的重要作用。制订符合绿色食品行业自身特点的诚信标准,建立诚信信息服务平台,稳步开展诚信评价工作。
 
  (四)强化科技支撑体系
 
  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发展理念、标准定位、制度安排、功能作用、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及效益评价等方面的基础研究。鼓励和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绿色食品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研究,并建立将先进成熟研究成果应用到生产中的宣传推广机制。支持地方研究和推广一批特色鲜明、务实管用、农民欢迎的清洁生产技术。加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提升绿色食品清洁化生产水平。
 
  (五)健全管理服务体系
 
  加快健全地方工作队伍体系,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充实人员,推动工作机构向基层延伸。继续抓好检查员、标志监管员的培训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工作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选用”的原则,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检测机构布点工作,强化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绿色食品专家队伍在理论研究、标准制修订、技术开发、风险评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审核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提升绿色食品许可审核工作信息化水平。发挥绿色食品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绿色食品行业的向心力、凝聚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展绿色食品,是国务院赋予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能。各省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从新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发展绿色食品的重要意义,始终把发展绿色食品作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争取纳入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整体规划,统筹部署推动。要加快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绿色食品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强化发展规划的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估,积极争取将发展绿色食品纳入现代农业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管理范围,确保绿色食品发展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加大政策支持
 
  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积极争取将绿色食品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公共财政预算,适度增加绿色食品发展预算资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要积极建立补贴制度,加大对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食品示范园区和农户的奖补力度,不断提高企业和农民发展绿色食品的积极性。要结合国家有关规划和已有各类投资渠道,创造条件,争取把发展绿色食品纳入重要农业建设项目,明确发展目标和建设内容,丰富可追溯体系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龙头企业评定、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创建、“三园两场”创建项目建设内容,统筹利用各种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与资源,实现农业项目建设与绿色食品发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深化舆论宣传
 
  充分应用现代化的公共媒体,加强绿色食品发展理念、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运行模式、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品牌效应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绿色发展、健康消费意识。积极利用各种农业节庆活动和相关博览交易会,扩大绿色食品理念与标志形象宣传。认真总结绿色食品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主要做法,深入挖掘各地推进绿色食品工作的成功典范,加大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典型产品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品牌的认知度、美誉度、公信力和影响力。健全与媒体的快捷沟通、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绿色食品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国际推介宣传,提升绿色食品的国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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