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宁食药监食通〔2015〕75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现将《2015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现将《2015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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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宁食药监食通〔2015〕75号 |
发布日期 | 2015-04-13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未知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http://www.njfda.gov.cn/zfxxgk/zzwj/201504/t20150410_3261846.html |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5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3日
2015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根据食药总局工作会议精神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部署,以问题导向、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监管,加强食品经营监管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法,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紧扣监管工作实际,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持突出社会共治,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一、以改革许可制度为抓手,夯实食品经营监管基础
按照食药总局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求,按照风险管控、分类许可原则,整合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改革食品经营许可制度。
1、按照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配合省局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2、完善推进食品经营许可软件系统的使用。
3、组织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培训,规范许可行为。
4、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安排部署各区开展换证工作。
5、通过食品经营许可换证工作,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摸清底数,夯实监管基础。
二、以日常监督检查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抽检、快检、风险监测“三检联动”监管模式
坚持抽样检验、快速检测、风险监测相结合,做到有的放矢,分行业分类别进行检测。
1、组织区级监管人员开展食品抽检程序培训,规范抽检行为。
2、科学制定监测计划。做好食品监测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做到“有的放矢”。进一步加大对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如肉制品、卤菜、豆制品、乳制品等,以及上一年度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媒体曝光较多的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保障市场消费安全。
3、强化分析,查找风险。首先,通过快检、风险监测把以往的“随机法检”变成为,以“查找问题、防范风险”为导向的“靶向式”抽检,更加精确地发现和查处不合格食品。其次,对检测结果进行分行业分类别分析汇总,对“靶位”明确的问题食品,实行高频次、靶向式、叠加式抽检。
4、强化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监督检查,特别是监督抽检及投诉举报中问题产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下架退市处置,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追案寻源,依法处置,防范再生风险。
三、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抓手,强化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
以问题为导向,强化高风险问题管控,强化重点问题监管,强化大宗食品日常监管,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的食品经营监管。
1、突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对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突出重点品种,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酒类、婴幼儿食品等为重点,以及快速检测、抽样检验发现问题较多的品种,制定专项治理计划和方案,突出重点时间,开展节日专项整治。突出重点模式,针对现场制售、散装食品经营以及食用农产品、食品小门店等经营风险与特点,适时开展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强化应急处理体系建设,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实施中要坚持做到事前报告到位、部署落实到位、清查处理到位、移送移交到位、总结报告到位。要成立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应急备勤人员的日常培训,妥善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舆论应对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
3、从重从快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按照重典治乱、从严从快原则,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对于发现的案件,要充分查清违法事实,按照法条上限采取经济处罚、取缔关闭等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以创新监管方式为抓手,推进过程监管
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经营过程规范和管理,积极推动监管方式向集成化、系统化转变。
1、结合《食品安全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开展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调研,研究制定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各项配套规范,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监管制度体系。
2、制定南京市食品展销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展销会活动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展销会期间的食品安全。
3、制定南京市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规范监管工作流程。
4、总结食品经营量化分级等分级分类监管经验做法,研究制定食品经营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构建食品经营分级分类监管指标体系。
五、以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为契机,理顺关系,畅通工作渠道
针对机构划转、职责调整的实际,要及时理顺市、区、分局三级关系,畅通纵向、横向工作渠道。
1、加强队伍培训,落实执法保障。针对新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抽样检验程序、流通环节食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等,分级分类开展对监管干部的岗位培训。
2、畅通纵向工作渠道,保障日常监管、应急处置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实现与新建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
3、强化督查指导,提升执法效能。在新的行政管理体制下,丝毫不能放松对食品安全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要加强对监管难点问题调研,开展食品经营许可、投诉举报、应急处置、重大案件指导工作。
4、建立横向工作渠道,创新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合作模式,加强与质监、工商、卫生、农业、商务等部门的合作、衔接,畅通工作渠道。
六、以社会共治为主导,强化构建食品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进一步加大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
2、启动“你点我检”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把“你点我检”活动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每季度邀请消费者、媒体、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在南京各种食品销售业态包括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地,现场抽取食品进行快速检测,拓宽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渠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3、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经营者建立自身食品安全制度规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配合实施“黑名单”制度、失信惩戒制度等,指导地方建立完善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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