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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济食药监发〔2014〕2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现将《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济食药监发〔2014〕2号
发布日期 2015-02-1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http://www.jnfda.gov.cn/art/2015/2/16/art_4810_23125.html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16日

  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健全体系、夯实基础的关键之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深化监管体制机制和行政审批制度两项改革,提升依法行政、检验检测和信息技术三种能力,突出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四个重点,着力推动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多元主体联合治理格局,努力打造全国全省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

  一、推进体制改革,完善监管体系

  1.深化完善监管体制。围绕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不断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以加强一线监管能力建设为主要目标,着力抓好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以食品药品监管所、村(居)协管员队伍和技术监督支撑体系建设为重点,推动县(市)区增加监管投入,解决好食品药品协管员报酬问题。改善执法条件,充实监管力量,健全机构,稳定队伍,打通“最后一公里”,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构建全市统一、权威、高效、专业的监管体系。

  2.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认真做好对县(市)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充实完善监督抽检结果、执法办案数量、投诉举报处置等量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结果通报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性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促进部门协同联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治理整顿

  3.全面实施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风险会商制度,完善风险监测网络,分级制定风险清单,集中管控高风险企业、高风险产品、高风险环节。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专家队伍,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食品药品抽检监测、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数据的分析应用,排查风险隐患,明确监管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4.加大抽检监测力度。进一步完善科学统一、上下联动的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机制,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完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本地高风险品种和问题产品的抽检力度,规范抽检信息公布、结果综合运用机制。为基层局配备部分必要的快速检测试剂,更好地发挥快检作用。切实强化对不合格产品、问题产品的后处理。依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规范第三方承检机构遴选和管理工作。

  5.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围绕肉制品、乳制品、白酒等重点品种,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开展规范整治。组织开展大型商超现场制售食品和食品退市处置工作专项治理。开展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食品标签标识等专项治理。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互联网售药专项整治,深化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和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行为。发挥各县(市)区主体作用和能动性,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区域性、针对性、范围和期限更灵活的专项治理。

  6.抓实做好日常监管。督导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大型企业的检查频率力度,对获证企业能否持续保持发证时状态开展飞行检查。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规范、生产报告等监管制度,对小作坊实施分类监管、逐级规范。全面启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摸清市场底数,监督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继续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五个标准”规范工作。巩固创卫成果,加强学校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集中用餐配送单位、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防范食物中毒发生。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明厨亮灶和“寻找笑脸就餐”行动。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院制剂许可证“两证”集中换发工作,开展药品集中再注册和注册现场核查。强化高风险药品、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监管,加强对区县局相应监管能力的考核。继续推进新版GMP、GSP实施。开展药品使用单位和疫苗流通监督检查。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提升其药学服务能力。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现场检查和过程监管,探索化妆品监管新办法。深入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加强高风险和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的监管。

  7.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巩固深化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成果。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衔接,提高刑事责任追究效率。全方位加大稽查办案力度,结合日常监管、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信息,挖掘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切实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对不法分子重拳出击、及时曝光、严处重罚。全面实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

  三、增强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

  8.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针对机构改革后监管职能变化,开展深度调研,在梳理完善已有制度的同时,研究制定新的制度,推进监管制度“废、改、立”,避免出现无规可依的空白地带,建立规范高效有序的执法制度体系。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

  9.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和执法文书制作,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依法行政作为食品药品监管的主线,将法治精神融入日常监管全过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着重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管控执法风险,增强监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积极稳妥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组织开展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交流。

  10.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健全集中审批服务体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完善“两集中两到位”运行模式,完善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网上审批实效,最大限度缩短审批路径,减少审批环节。稳妥承接省局下放审批事项,确保“接住、管好”。加强对取消、下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指导,确保下放项目衔接顺畅。加强对系统内审批工作的指导,建立审批信息与日常监管沟通反馈机制,组织各县(市)区局进行审批工作交流。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启动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许可“两证合一”整合工作。

  四、实施监管创新,提升工作效能

  11.创新监管模式。改进监管模式,积极推行信息化、网格化监管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统筹各类资源,用好多种手段,鼓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格局。坚持关口前移,大力推行过程监管,形成可排查、可追责的体系。树立全程监管理念,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对生产经营各环节实施统一管理,防止职责交叉。综合运用日常巡查、监督抽检、打假治劣、召回退市、约谈告诫、暂停销售等手段,推动监管模式由分散化、碎片化向模块化、规范化、痕迹化转变,逐步形成适应“新常态”的治理工作新模式。

  12.创新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与农业、公安及食安委其他部门在风险评估、案件查处、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统计分析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制度。充分发挥“黑名单”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失信行为的惩戒作用,对出现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的企业,向社会公示并实施重点监管。在食品生产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研究制定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加工企业后的监管制度,探索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保证金制度,全面推行“一票通”,努力实现可追溯。对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探索实施驻场式监管。积极探索网络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监管措施。制定实施产品退市有关规定,严防问题食品回流市场、餐桌。在学校食堂和学校配餐单位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全面推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化。深入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监管。

  五、提升科技水平,强化技术支撑

  13.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迁址步伐,进一步推进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所实验室的管理、建设和仪器配备等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化妆品扩项工作力度,达到具备依法开展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能力。提高审评认证能力建设水平,提高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报告质量,注重检测数据的深度分析利用。推动基层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促进三县一市两区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基层单位快检能力提升。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检验管理,实现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设备全覆盖。

  14.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成“数字一期”工程建设,强化移动执法平台建设和应用,完成新版OA办公系统建设并推动移动办公应用。在全市“智慧泉城”和全省系统“智慧监管”总体规划下,推动智慧监管平台立项实施,为打造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大平台奠定基础。完善协同监管平台,启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信息系统建设,整合“12331”、“12345”及各县(市)区投诉举报数据,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实现药品生产企业全品种赋码。

  15.改善执法装备。落实执法服装配发和着装管理规定,出台执法装备配备标准指导意见,加快各级监管机构执法装备更新换代。推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每个县(市)区打造2-3个“样板所”。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建设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推动食品药品监管科研立项和科技创新。

  六、推进品牌引领,建设“食安济南”

  16.扎实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围绕全面落实创建工作考核评价标准,细化量化各项具体任务,加强督导协调,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我市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17.拓宽品牌创建范围。建立由专家、消费者、媒体代表和协会组织等参与的品牌评选机制,推出放心品牌榜,提振公众消费信心。推进食品生产加工示范创建,启动放心食品生产基地创建行动。继续开展食品流通和餐饮示范单位创建,开展大众连锁、老字号和风味名吃创建等活动。

  七、凝聚各方力量,推动社会共治

  18.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健全跨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出现新的监管空白、交叉与盲区。

  19.健全完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推广实施法人代表约谈制度。在食品行业开展企业责任首负、强制保险、民事赔偿制度试点工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学校、幼儿园为突破口,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保险试点。深入实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推行质量管理自查报告制度,强化企业责任意识。

  20.推动多元参与。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宣传监管举措成效,普及消费常识。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及时公开监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在全市所有大型商场超市安装食品安全查询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质量万里行活动。发挥好专家学者、社会监督员和协管员的作用。强化舆情监测,完善有奖举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吹哨人”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构建覆盖全市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处置体系。拓宽66666111便民购药服务热线服务功能。积极培育社会组织,鼓励行业组织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倡导成立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相关工作。

  八、提高人员素质,抓好队伍建设

  21.组织开展全员素质能力培训。突出一线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培训和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通过集中培训、稽查办案比武、典型案例分析会等方式,提升稽查办案水平。创新培训方式,举办“新常态,新作为”系列培训。指导县(市)区局开展执法细节培训,监管所开展快检能力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素质优良的监管队伍。加大面向相对人的培训力度。

  22.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培养和树立行业典型,宣传执法先进人物,提炼机关监管文化,制定文明礼仪守则,开展读书学习月活动,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监管为民”为核心价值理念的监管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全市创城大局,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文明餐桌活动。

  2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坚决抵制任何“庸散懒”行为,建设廉政机关。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若干规定,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和维护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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