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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现将《2014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推进和落实,并于每季度、年中和年末形式书面总结报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单位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2-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http://dq.hljda.gov.cn/index.php?ac=article&at=read&did=208
各县、区局,各科室,稽查局,检测中心,大同分局:
 
  现将《2014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推进和落实,并于每季度、年中和年末形式书面总结报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联 系 人:蒋  萌  李娅娇
 
  联系电话:6041988
 
  电子邮箱:dqsfda@126.com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8日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一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抓住机构改革的重大历史机遇,按照“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和能力建设,建立起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创新监管,强化服务,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联系实际抓好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把优良作风根植于心,固化于脑,付之于行,验之于效。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把“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直接到群众中广泛听取意见;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搞“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2.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创新载体,开展特色活动。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三老四严”和“四个一样”作风建设的意见》,把“三老四严”和“四个一样”优良作风作为重要载体,贯穿各项工作中,采取加强督促检查、先进典型带动、参观教育基地等措施,以“下基层、找问题、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为主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同时结合监管职责,深入排查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积极接访、定期下访,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妥善处理信访案件;
 
  3.上下联动抓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对查找出来的“四风”问题进行分类,按轻重缓急来进行整改,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事情改起,从群众最希望办、眼下能够办好的事情抓起,能够及时解决的就尽快解决,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不推诿扯皮,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推行行政便民举措,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面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活动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切实推进机构改革,着力构建统一权威监管体系
 
  4.做好顶层设计,推动全市同步到位。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部署,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在机构设置、编制规模、职能整合、人员划转、资产划拨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力争6月底之前同步完成市、县(区)和乡镇(社区)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
 
  5.下移监管重心,夯实基层监管基础。下移监管重心,着重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到乡镇、社区;积极向基层充实监管力量,抓好行政村、社区协管员队伍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基层基础设施,筑牢监管“网底”,充分发挥网格中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基层监管的总体保障水平,构建专业化,一体化、全覆盖的监管体系;
 
  6.抓好事权划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合理划分市、县(区)间的事权,将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责逐步下放到区局,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功能,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构建“权责明确、衔接顺畅、协调一致”的监管体制;
 
  三、强化技术支撑,着力提高科学行政效能
 
  7.快速推进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项目。成立检测中心改造项目工作推进组,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整合各相关单位的技术力量,协调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等各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办理相关手续,及早立项,并继续做好规划设计协调工作,争取早日进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力争年底前投入使用。同时指导各县建立适应基层监管工作需要的检验机构;
 
  8.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快检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和药品检测车的快速、灵便、高效的特点,对供应源头及重点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验,有效的防控源头风险,消除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饮食用药安全隐患,有力打击制售含有非法添加的药品、保健食品,对火锅底料可能掺杂罂粟壳、使用地沟油及中药材硫磺熏蒸进行重点检测,提高打击的靶向性;
 
  9.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化进程。做好信息化监管一期工程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基础数据录入工作,搭建食品药品基础数据库,整合监管信息,实现全市食药监系统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网上查询、及时掌握各企业动态;科学确定各行业、各业态重点环节,建立电子远程监管系统,构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来源可溯、流向可追、质量可控、责任可查”的全过程监管系统;对各行业、各业态企业的风险点进行评估,科学设立风险防控节点,实时检测,定期评估,最终实现食品药品购、销、存信息动态掌控,风险预警科学研判,违法行为查纠及时,安全隐患有效控制,不良反应全面监测的管理目标;
 
  10.积极改善技术装备条件。组织实施好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对系统内技术装备水平进行摸底调查,提出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及总体需求计划,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相关的配套资金,采取多种渠道予以落实,提高技术装备保障水平;
 
  11.充分挖掘检验检测工作潜能。做好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工作,做到基本药物检测全覆盖,扩大监督抽样品种、延伸检验检测工作触角,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开展专项整治,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
 
  12.必须保持打假扫劣的高压态势。针对“四品一械”市场上长期存在的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违禁超限、假冒伪劣、挂靠经营等顽疾,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捣毁制假、售假的黑窝点,斩断带有行业共性和“潜规则”性质的利益链,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13.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以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为重点区域,以托幼机构食堂、校外托餐机构、农村集体聚餐场所为重点单位,以餐饮具消毒、凉卤菜加工、食品现场制售为重点环节,以食品添加剂、火锅底料、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自制调味品、酒类、高档食材、外购半成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进行综合整治;
 
  14.开展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加大对药品生产领域监督检查力度,采取飞行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加大对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的抽验力度,对非法委托提取、未按批准处方工艺生产、未严格执行质量保证体系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15.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开展“药店诊所化”和“诊所药店化”问题专项整治,与卫生部门联合,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16.开展医疗器械行业专项整治。开展以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为重点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进行全面整治;
 
  17.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保健食品盗用(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快检设备作用,加大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
 
  18.开展中药饮片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掺杂使假、增重染色、以次充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贵细药材、易掺杂品种进行全面检查,开展二氧化硫残留、药用成分含量专项检验,全面净化我市中药饮片市场;
 
  五、严格日常监管,防范安全风险
 
  19.继续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日常巡查,紧抓源头,加强全程质量控制,针对“四品一械”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以及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等重点问题,增加日常巡查频次,提高检查覆盖面。实行监管区域“片警制”和“错时执法制”,加大“八小时”以外执法力度,逐步实现全覆盖、全时段监管;
 
  20.立足源头治理加强中药饮片市场监督管理。加大购进渠道查验,重点对饮片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直接购入外阜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大型医疗机构的检查,要求建立并执行企业资质、购进票据、批检验报告、批生产记录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品种抽验力度,保证流入我市中药饮片质量;
 
  21.加强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对植入、介入类高风险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推广高值耗材“预入库”等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机构高值耗材管理水平,堵塞其高值耗材管理漏洞,降低系统风险;规范全市各级医疗(含医疗美容)机构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行为,将来源不明、拼装的设备予以清理,对在用1万元以上设备实施备案管理,对非法渠道购入、拼装等问题依法予以查处;进一步规范体外诊断试剂市场秩序,确保购销渠道的合法性,提高体外诊断试剂在销售、运输和使用的安全性;
 
  22.加强药品批发公司及连锁企业的监管。对药品批发、连锁企业的购销渠道、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冷链药品的贮存和运输、基本药品电子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监督覆盖率达100%;对经营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批发企业监督每月1 次;
 
  23.推进贯彻实施新修订GSP。以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为依托,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办、变更时,依据国家、省局的有关政策,指导企业对营业场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促进企业对照GSP进行提档升级,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24.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健全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案件的协调、移送、查办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整治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市场;依托广告监测网络系统,开展违法广告监测和定期移送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省局;通过检查对发布广告的生产企业、经销商,承销的经营企业,以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和教育,增强其守法意识;
 
  25.加强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强力推进新版GMP实施,深入企业帮扶指导,做好服务,力争到期的企业100%通过认证;加强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防范风险;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对赋码情况、中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基本药物抽检覆盖面100%;加强医疗机构制剂室和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监督检查工作,每年覆盖2次;
 
  26.增强服务意识,助推食药产业健康发展。充分利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技术、信息资源优势,积极参与产业调研,提出促进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对企业技术指导、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力度,支持守法生产经营,打击违法行为,扶优扶强,打造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对福瑞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高新医药科技企业和中药GAP基地的帮扶力度。充分发挥药学会等学术组织的作用,积极搭建“产、学、研”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产品的高科技含量与市场竞争力,使我市医药产业走上高标准、高科技、高产出、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按照《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纲要》总体要求,立足我市食品产业发展现状,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总体保障,亮出大庆食品产业绿色优质、安全放心的名片,积极扶持我市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六、落实安全责任,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7.落实落靠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守土有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食药企业承担首责、消费人员自身负责的责任体系,凝聚一切力量,竭尽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积极扶持行业协会开展工作,促进食品药品各行业、各企业提高责任意识、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员工岗位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8.深入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建设企业和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信用评价、信用发布、信用奖惩制度,加大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促进和带动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在全行业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规范各业态企业提升等级,加强自律,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完善行业禁入和退出机制,督促和警示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增强全社会监督合力,震慑违法行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拓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群体,促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以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引领,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并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建设;
 
  29.抓实抓好科普宣传教育。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强化“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利用报刊、广播、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等系列活动平台,向公众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重大专项行动和工作成效,切实提高全社会理性消费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七、加强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30.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载体,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针对新增人员、新增职能,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文化修养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信念坚定、业务精良的优秀公务员队伍,更好地担起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任;
 
  31.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加强食品风险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分析监测结果,研判风险形势,及时准确发出安全预警,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有效应对和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不断提高安全预警、风险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32.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对突发事件要“早说话、敢说话、说对话”,传播正面观点,发布权威信息,把握舆论主动权,做到引导有力、引导有方、引导有效,提振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消费信心;
 
  33.加强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各县、区的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结果通报、反馈等制度,真正将考核结果与政策扶持、评先评优等挂钩,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推进监管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34.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各项规定,坚决落实反“四风”、转作风各项整改措施,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层级负责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反腐工作责任书以及行政执法责任书,坚持“一岗双责”,把好政治上的高压线、法纪上的警戒线、道德上的基准线、监管上的保底线;
 
  35.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食品药品监管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从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抓住反腐倡廉教育这个基础,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取得突破;抓住规范和制约权力这个核心,在有效监督方面取得突破;加快机制和制度创新,在源头防治腐败方面取得突破;加强对许可审批、认证检查、执法办案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权力制约力。对体制改革过程中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执行财经纪律等进行检查,保证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顺利进行;
 
  36.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抓好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工作纪律,治理“慵懒散慢浮”,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重点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野蛮执法等问题。强化行政问责,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行为;
 
  九、构建社会共治体系,着力建立大监管格局
 
  37.推动跨部门、跨区域协调联动机制建设。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专项合作、定期通报等方式,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和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促进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做好案件行刑衔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38.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查出机制,更好的回应社会不同诉求;支持行业制订行规行约。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协作机制,发挥媒体的正面宣传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延伸监管触角,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打一场保卫食品药品安全的人民战争,让不法分子在人人监督的“天网”下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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