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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化县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核心提示:
《宣化县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宣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3-1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http://www.zjk.gov.cn/info/content.jsp?code=zjkxhxzfb/2014-2527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宣化县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宣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
 
  宣化县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4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以“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为总体目标,以“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提升能力、社会共治、组织领导”为重点工作,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健全责任体系、法治体系和诚信体系,不断强化“专群结合、行刑结合、打扶结合”措施,开展环环相扣的食药安全专项整治,严打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用药安全,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全面深化食品药品体制改革
 
  (一)完成监管机构改革。在适时完成县本级职能、机构、人员编制划转的同时,全力指导督查乡镇机构改革的推进工作,乡镇的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统一更名为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在充实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上,采取领导包乡镇、联合督导、通报调度等措施,确保年底前每个乡镇3-5名执法人员和行政村设立协管员目标完成到位。
 
  (二)健全基层管理体系。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基层执法力量,落实基层管理责任。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填补基层监管执法空白,确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落实“六员联防”和网格化监管制度,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作用,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程序,建设审批事项“绿色通道”,促进食品药品产业转型升级。对国务院、省、市政府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国务院、省、市政府下放县级实施的审批事项,做好衔接工作;对有明确审批层级规定,依法可以委托下级审批的,一律委托下级实施。
 
  二、严格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规范现有各类食品相关许可,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技术规范,强化食品行业准入管理。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统筹推进审批、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准入门槛,申通经营主渠道。强化定点屠宰监管,确保生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工作,全面加强学校食堂、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部位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探索和推广“阳光厨房”建设工程,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建立蔬菜、肉禽、蛋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深化乳品、肉及肉制品、白酒、保健食品及违禁超限等综合治理,组织开展食品标签标识、农村儿童食品、食用油、调味品、淀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监管力度,探索网上销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摊贩和小餐饮等业态监管的新模式,防范食品安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五)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巩固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强化“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通过完善认证工作程序、建立风险评估系统、开展示范基地建设、加强认证检查员管理考核等措施,推进新版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工作。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与信息管理,持续净化互联网售药环境,适时开展网上非法售药和信息发布集中整治行动。完善药品抽验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检工作。继续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促进仿制药质量提升。发挥好执业药师、从业药师、中药材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等药学服务作用。
 
  (六)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部署开展以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行为为重点的医疗器械“五大整治”专项行动,大力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全面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专项检查。修改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积极探索落实属地监管机构质量体系考核工作监管责任制,规范互联网医疗器械销售行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注册及备案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
 
  (七)严惩重处违法犯罪。坚持重典治乱,加大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突出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或带有行业共性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加大大案要案曝光力度,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八)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源头管控和过程控制。建立科学规范的风险交流、预警工作机制和体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2014年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分析研判,强化全过程全链条风险识别研判及处置措施。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推进药品再评价工作。
 
  三、着力提升食品药品保障能力
 
  (九)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集基础数据、电子追溯、信用档案、电子验证、行政审批、稽查办案、实时监控等为一体的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提升监管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快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质量标识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体系和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探索建设医疗器械电子检验报告管理平台。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快农产品绿色提升计划系统平台和社会共治信息化平台建设。
 
  (十)完善检验和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逐步形成分工明确、协作紧密、运转顺畅的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综合质检站,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建立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强化应急管理。理顺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修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应急基本装备建设和物资储备,提升应急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积极稳妥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十二)加强教育培训。以基层执法队伍为重点,科学统筹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加强监管队伍业务技能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对企业单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全覆盖”式培训,提升责任意识和履职能。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当好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忠诚卫士。
 
  (十三)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张家口市食品药品安全县(区)创建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15年年底前顺利完成创建任务。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经营模范评比活动,培树一批诚信经营典型个人。
 
  四、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社会共治
 
  (十四)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会商制度和信息资源定期通报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协调联动。
 
  (十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员工健康管理等制度。全面推广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科学设定评价条件,划分风险等级,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用足用好“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坚决予以曝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不合格食品召回、退市和销毁相关制度,探索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强制保险、民事赔偿、质量安全授权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等制度。
 
  (十六)强化社会动员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大力发展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自治队伍。
 
  (十七)大力营造宣传氛围。统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阵地和载体建设,实施全媒体立体化宣传,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县讯开辟食品药品专栏,最大限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五、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组织领导
 
  (十八)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十九)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各项规定,杜绝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现象。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严厉惩处食品药品安全失职、渎职行为。加强对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稽查执法、认证检查等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二十)加强督导检查。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任务未完成前,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别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县食安办将跟踪督办,及时协调调度。对完成时限较长、推进难度较大的工作任务,将适时召开县食安委联席会议推动实施;对完不成任务或出于部门利益、个人私利导致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将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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