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天津市质监局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质技监局食监〔2014〕34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天津市质监局
核心提示:
现将市食安办《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市质监局近期印发的《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暗访抽查工作的通知》、《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开展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开展白酒生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通知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天津市质监局
发布文号 津质技监局食监〔2014〕34号
发布日期 2014-01-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http://www.tjjj.gov.cn/html/xxgkmemu/gktz1/17199.html
各区县质监局、滨海新区食药监局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食安办《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食安办[2014]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市质监局近期印发的《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暗访抽查工作的通知》(津质技监局食监〔2014〕9号)、《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开展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津质技监局食监〔2013〕651号)、《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开展白酒生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津质技监局食监〔2013〕640号)等通知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天津市质监局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质技监局食监〔2014〕34号)
 
  2014年1月15日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