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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赣食安办字[2013]22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2014年元旦、春节临近,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控食品安全事故,让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下发通知。
发布单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赣食安办字[2013]22号
发布日期 2013-12-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http://www.jxda.gov.cn/ZWGK/GZTZ/2013/12/1066875.html
各设区市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
 
  2014年元旦、春节临近,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控食品安全事故,让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部署。
 
  “两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早部署安排,各级食安办要统筹协调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排查安全隐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整治力度,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把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肉、蛋、禽、酒类、糖果、饮料、水产品等食品作为重点检查品种,重点抓好四大环节的监督检查。种植养殖环节重点抓好农业投入品的检查,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加强对屠宰环节的管理,杜绝病死去畜禽流入市场,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抓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小作坊的检查,打击各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抓好对各大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抓好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等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打击各种以节日为由促销过期霉变、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餐饮消费环节要重点抓好大型食堂、酒店、餐馆等,尤其是对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年夜饭”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抓好餐饮单位“年夜饭”预订、申报备案和依法经营、超限、超负荷经营等情况,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两节”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及户外公益广告,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健康消费理念,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食品消费信心,努力营造喜庆、欢乐、和谐的节日氛围。
 
  四、严守岗位职责,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两节”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保持高度敏感性,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并及时按规定上报,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最大限度降低危害,严防事态蔓延升级。对因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标签: 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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