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09〕98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桂发〔2009〕35号)精神,提高农产品工业原料供应能力,有力支撑我区工业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 | 桂政发〔2009〕98号 |
发布日期 | 2009-12-25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未知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暂无 |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桂发〔2009〕35号)精神,提高农产品工业原料供应能力,有力支撑我区工业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是加快工业发展的迫切要求。我区是农业大省(区),农产品资源丰富。目前,我区已成为全国优质粮、糖蔗、桑蚕、水果、蔬菜、木薯、畜禽、水产、中药材、油料、茶叶、剑麻、烟草生产的重要基地。糖蔗、蚕茧、木薯产量居全国第1位,肉类、水产品总产量居全国第8位。但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与工业发展需要仍有差距,基地功能不健全、结构不完善,农产品标准化、专用化程度不高,部分原料供应总量不足,均衡供货能力差,制约了工业发展和产品质量档次的提升。加快建设与工业发展相适应的、专用优质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对于发展我区食品、纺织、中药等工业产业,扩大内需,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是带动农业产业优化升级的有效途径。通过建设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能够最大限度地优化资源配置、挖掘资源潜力,释放和形成新的生产力,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小规模而分散的加工专用农产品生产集聚,形成专业化生产格局;充分挖掘品种、技术和现代物质装备的增产潜能,促进品种改良和更新,实现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单产水平、质量和档次,增强农产品整体竞争力。这是带动农业产业升级与优化的必然选择。
(三)加强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农业加工率低、效益低、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就业难,是当前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大力建设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推动我区原有的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进行调整、充实、完善和提高,系统构筑能为工业加快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和可靠保障的原料支持体系,带动加工、储藏、运输、营销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可以开辟农民就业渠道,形成新的收入增长点。同时推动食品工业发展,满足城乡居民对食品种类、品质、安全卫生、营养保健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
二、加强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战略目标,立足强化农业基础、促进工业振兴,依据资源禀赋合理区域分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创新与进步,着力提高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生产能力,提升原料质量档次,促进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实现农工联动、协调发展,提升农业发展后劲,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二)建设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2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500万吨,粮食商品率26%,油料作物总产量70万吨。进厂原料蔗、桑蚕茧产量分别达到8000万吨、25万吨;水果、蔬菜、木薯产量分别达到935万吨、2350万吨、800万吨,加工率分别达到15%、15%、90%;水产、肉类产品加工量分别达40万吨、38万吨,水牛奶产量达到12万吨。
——中期目标。到2015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535万吨,粮食商品率达到28%;油料作物总产量170万吨。进厂原料蔗、桑蚕茧产量达到8500万吨、30万吨;水果、蔬菜、木薯产量分别达到1200万吨、2720万吨、1100万吨,加工率分别达到20%、20%、92%;水产、肉类产品加工量分别达65万吨、60万吨,水牛奶产量达45万吨。建成一批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
——远期目标。到2020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600万吨,粮食商品率30%,油料作物总产量240万吨。进厂原料蔗、桑蚕茧产量分别达到9500万吨、35万吨,水果、蔬菜、木薯产量分别达到1500万吨、2850万吨、1200万吨,加工率分别达到30%、30%、98%;水产、肉类产品加工量达120万吨和145万吨,水牛奶产量达200万吨。
三、加强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的重点内容
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具有重要工业原料地位、对农民增收带动大的糖蔗、水果、蔬菜、生猪、家禽5种大宗农产品,重点培育商品粮油、桑蚕、食用菌、木薯、茶叶、烟叶、中药材、香料、草食动物、奶水牛、优势水产品、商品林12种大宗农产品。重点建设十大生产基地:
(一)商品粮油原料生产基地。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适宜加工的商品粮油原料基地建设。重点加快粮油自用与商品专用的功能分区建设,优化区域布局,优化品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加工专用品种,完善粮油储备和流通体系,提高粮油生产效益和加工制品质量。在桂北、桂中、桂东南和沿海地区的优质加工专用稻生产基地,在桂西、桂中地区的饲料用玉米和桂南及沿海地区的鲜食加工型甜糯玉米生产基地,在桂中、桂西地区的优质大豆生产基地,在桂东南沿海地区、桂中地区的加工型花生生产基地,在桂中、桂东和桂西北地区的油菜生产基地,在柳州、桂林、贺州、百色、河池、梧州和来宾等市的油茶籽生产基地得到快速发展。到2015年,建成稳定的商品粮基地县50个,其粮食产量占全区粮食总产量的70%以上,商品粮基地工业用粮产量达到100万吨以上;油料基地面积900万亩,产量32万吨,产品精加工率达到80%以上。
(二)机制糖原料生产基地。合理布局生产规模,重点发展崇左、南宁、来宾、柳州糖料蔗生产优势区域;巩固发展贵港、钦州、北海、防城等仍具生产优势的老蔗区;因地制宜发展百色、河池蔗区。重点扶持年产50万吨原料蔗以上的兴宾、江州、扶绥、柳城、邕宁、宜州、柳江、龙州、宁明、武鸣、武宣、象州、上思、右江、隆安、大新、横县、宾阳、田东、合浦、鹿寨、田阳、忻城、江南、良庆、钦南、覃塘、灵山、上林、罗城、银海、西乡塘、港北等33个县(市、区)优势蔗区,机制糖原料基地生产能力占全区糖料总生产能力的85%以上,原料蔗平均亩产5.5吨、蔗糖分达到15%以上。
(三)加工型水果原料生产基地。提高水果产业整体竞争力,重点开发加工和出口型果品,加强水果商品化处理和预冷贮藏保鲜加工能力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品种结构、熟期结构,重点开发罐头、果汁、果干、蜜饯、果粉、果冻和果酒原料用水果生产基地,在南宁、柳州、桂林、贺州、河池、贵港、钦州、百色、玉林、防城港市建立适宜加工的菠萝、香蕉、柑橘、月柿、葡萄、荔枝、龙眼、芒果等优势果品生产基地。到2015年,引进、选育、扩繁专用型加工品种20个,建立规模1000亩以上加工型水果原料基地50个以上,果品加工率达到20%以上,预冷贮藏保鲜率达到30%以上,采后商品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四)外销加工型蔬菜原料生产基地。围绕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单产,改善品质,防止产品污染,降低生产成本,抓好外销加工型蔬菜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按照农业部创建蔬菜标准园规划要求,在14个中心城市周边和桂海高速公路沿线创建50-100个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蔬菜标准园。同时,在桂南、桂东、桂北蔬菜主产区重点建设年播种面积20万亩以上的秋冬菜、食用菌、果菜兼用加工型蔬菜主产县50个。到2015年, 蔬菜加工规模达到900万吨,蔬菜加工率占30%以上。
(五)优质桑蚕茧原料生产基地。按照高产、高质、高效的要求发展蚕桑生产,为茧丝企业提供稳定、优质、充足的原料茧。重点建设桂西北、桂中、桂南桑蚕生产基地。到2015年,桂西北、桂中、桂南三大基地桑园面积、鲜茧产量分别达到255万亩、27.5万吨,鲜茧产量占全区总产量的90%以上。
(六)非粮生物质能源原料生产基地。根据国家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和我区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木薯、小桐籽等非粮生物质能源作物,努力打造全国最大的非粮生物质能源生产基地。重点发展高产、高效、高淀粉的木薯生产,全面提高生产技术水平。重点在桂南、桂东、桂西建设35个面积10万亩以上的木薯生产基地。到2015年,三大基地鲜薯产量达到全区鲜薯总产量的80%。
(七)中药材原料生产基地。以大宗、地道、主产和制药原料药材为重点,兼顾稀缺、濒危品种繁育,建立省级中药材良种繁育中心和各相关市级良种繁育基地;在桂北、桂中和桂南药材主产区重点推动建设罗汉果、八角、肉桂、蛤蚧、鸡血藤、广豆根、千斤拔和桂郁金等11种颇具规模的广西地道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鼓励发展鸡骨草、扶芳藤、岩黄连等85种广西特产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到2015年,为我区中药企业提供中药原料占采购原料的65%。
(八)水产品原料生产基地。优先发展加工、出口水产品生产,着力调整区域布局和产品结构,全面提高养殖技术水平。重点建设以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贵港、崇左为中心的罗非鱼、对虾、优质贝类等优势水产品养殖基地,以桂林为中心的禾花鲤等特色渔业养殖基地,以河池、百色、梧州为中心的大水面网箱养殖基地,以钦州、贵港、崇左、玉林为中心的龟鳖养殖基地。加快外海和远洋渔业开发,加速推进外海和远洋渔船改造,重点建设沿海三市外海和远洋捕捞基地。到2015年,四大养殖基地及外海和远洋捕捞水产品产量达到全区水产品总量的70%,原料鱼基本满足加工出口需要。
(九)畜禽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草食动物养殖,积极培育奶水牛、香猪等特色养殖,重点扶持以河池、百色、来宾、柳州、桂林为中心的草食畜禽养殖生产基地,以玉林、南宁、桂林、钦州、梧州为中心的优质家禽养殖基地,以玉林、贵港、南宁、桂林为中心的瘦肉型猪养殖基地,以南宁、柳州等大中城市为中心的奶水牛养殖基地。
(十)农垦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发展农垦特色、优势产业, 推进糖蔗、木薯、畜牧水产养殖、水果、剑麻、茶叶等原料基地集聚。做大做强做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到2015年,农垦农产品原料基地面积稳定在265万亩,重点建设以桂中、桂东、桂南、北部湾片为中心的原料蔗生产及加工基地,以广西明阳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农垦思源酒业有限公司为中心的木薯淀粉及生物乙醇生产基地,以桂南、桂中、桂东等为中心的瘦肉型猪养殖基地和奶牛养殖加工基地,以桂北、桂中、桂南、桂西为中心的名特优热带水果、亚热带水果基地,以桂南、桂东、北部湾片为中心的剑麻生产加工基地,以桂南、桂西为中心的茶叶生产加工基地,以北部湾片、桂中、桂南为中心的水产养殖基地。广西农垦糖业集团和广西明阳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广西农垦剑麻集团、永新畜牧集团实现年销售收入10个亿以上,建成全国或广西行业内最大的企业集团。
四、加强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科技的支撑作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围绕十大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研究开发农业生物、农业信息、良种培育、栽培养殖、生态安全、疫病防控等核心技术。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加大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草食动物设施圈养工程、养殖业粪污处理工程、测土配方施肥、科技入户工程、保护性耕作等重大工程建设力度。提高良种和集成配套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力争每年引进试验筛选和培育动植物新品种100个以上。
(二)增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整体保障能力。以实施灌区节水改造为重点,大力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微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抓好桂中、左江和桂西北三大旱片治理,加快推进现有11个大型灌区、276个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工程和 3处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着力推进末级渠系配套建设和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大力开展抗旱水源和雨水集蓄工程建设,完善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提高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整体保障能力。力争到2012年全区有效灌溉面积达2460万亩,农田旱涝保收率达80%以上。
(三)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建设,实行甘蔗收获等机械补贴,调动农民购置农业机械装备的积极性。到2015年,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0000台、水稻联合收割机20000台、插秧机20000台、高效甘蔗联合收获机械500台、饲草机械10000台套,其他农机具200万台,水稻、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50%和40%。加强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道路、机棚机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水稻、糖蔗、木薯、桑蚕、饲草等生产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特别是加强甘蔗收获机械研发与试验、示范,重点突破甘蔗收获机械化“瓶颈”。搞好农业机械技术培训,推行订单作业、承包服务,提高农业机械作业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服务水平。
(四)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加快十大农产品工业原料生产基地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规范完善100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创建5个以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大户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到2015年,在十大农产品工业原料生产基地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面积4000万亩,其中:商品粮油1800万亩,进厂原料蔗400万亩,桑蚕100万亩,加工型蔬菜、水果分别为800万亩、850万亩,茶叶30万亩,其他作物20万亩。整体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十大农产品工业原料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累计认定产地面积250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400个以上。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十大农产品工业原料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分别控制在5%、3%以下。
(五)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治区在认定本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基础上,重点打造全区农业产业化十大龙头企业。到2015年,力争全区十大龙头企业年销售额超10亿元以上(其中1家超50亿元,3家超20亿元),培育200家年销售额超1亿元以上的骨干龙头企业,发展1000家年销售额超1000万元以上的区域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直接带动全区50%以上的农户。引导和扶持龙头企业牵头设立合作组织或与合作组织开展合作,通过“公司+合作组织+农户”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带动广大农户建设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重点扶持十大农产品工业原料生产基地的精深加工大型项目和农产品流通大型项目,支持建设百色芒果精深加工企业。稳妥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等方式,促进土地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提高生产规模化经营水平。
(六)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早中稻、玉米和小麦良种补贴,罗非鱼出口、农机具购置、农机具下乡、渔业和林业生产用油、粮食订单、农资综合直补补贴,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力度等。根据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的需要,各地可将生猪良种、养殖大户、化肥淡季储备、农机作业用油、桑杆食用菌生产机械、土地流转等列入补贴范围。积极探索建立技术应用补贴和生产性服务补贴制度。
(七)切实加强金融支持。大力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的信贷投放,加快发展农户小额信贷。加大贷款贴息,自治区整合各类支农涉农资金,对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给予重点贴息。各地要支持金融部门加快“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工作,加快发放各种惠农卡,给授信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试点范围、增加险种,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和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
(八)切实强化工业反哺农业。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工业原料收购价格机制,发挥价格对农民合理收益的保护作用,理顺工农利益的分配关系。通过贴息补助、投资参股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工业企业以“订单农业”的方式,投入资金建设自身农产品工业原料直接采购基地。各级政府可以通过用地优惠、税费减免、财政支持工业企业创办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鼓励农村经济组织、农户以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入股或出租,参与工业企业建立农产品工业原料生产基地。工业企业建设农产品原料基地的生产用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水价,完善原料蔗价格与食糖价格联动机制。
(九)建立扶持激励机制。建立推进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的激励机制,多形式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成效突出的市县、合作组织和带头人实行年度评选表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项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税费优惠,对农民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择优补助办社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优先、建设项目优先、农机贷款优先、燃油补贴优先、办理优先加油卡的“一补助”、“五优先”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注册农产品商标,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广西著名商标、名优产品称号的,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的,自治区和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推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