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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工作总结暨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

时间: 2023-02-21 来源: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进一步加强生产、流通、餐饮全链条监管,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推广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建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发布单位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1-17 生效日期 2022-01-17
有效性状态 阶段性文件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2021年,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对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的工作作风,不断强化依法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各项事业取得新突破。先后获得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各级荣誉表彰21项(国家级荣誉12项、自治区级5项、银川市级4项)。成功创建为银川市直属机关第一批“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达标单位。

一、2021年工作成果

(一)扎实落实重点任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取得成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全市推广使用“宁冷链”系统,规范海吉星、新世纪冷链等6个大型批发市场实现“三集中”管理,督促275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三专四证四不得”要求,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过程追溯。开展涉事进口物品核查处置6次,配合卫健部门采集核酸样本3.5万个,抽查进口高风险非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记录1600户次。“10.17”疫情发生后,全局干部连续23日全天候驻守单位,255名干部前往街道、隔离点、机场、居住地配合开展志愿服务。101名干部凌晨5时分批前往批发市场、商超、早市对蔬菜价格采样分析、监督检查,查办疫情相关案件68起,罚没款40.77万元。

市场文明环境明显提升。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持续推进“四包一”工作机制,指导15支经营户志愿服务队开展干部志愿服务1600余人次,投入95万余元制作证照公示栏、活动价签、公益广告牌等13万个,不断提升环境卫生和管理水平。开展督导检查868次,下发通报12期,整改问题3750处。力促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制定农贸市场文明创建规范,为7家农贸市场制定升级改造计划,先行先试建设27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培树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守护周边经营秩序,排查经营单位2651户次,抽检相关产品32批次,联合拆除含“烟”字门头招牌122家。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推进。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隐患大的突出问题精准出击,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食品药品、假冒伪劣、广告、网络交易等各类专项检查33项。聚力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53起,罚没款2689.4万元。

(二)聚焦“四个最严”要求,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新提升。

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创新“123456”创建模式推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网络外卖食安封签”被列为银川市“我为群众办实事”71项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抽检,开展食品监督抽检2000余批次,合格率99%以上。推进食品生产、销售风险分级评定监管,分批实施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开展农村地区、校园周边、小饭桌等专项整治,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工作经验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为典型进行宣传。在全国率先打造每月查餐厅(药店)执法类直播节目,通过你点我查对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积极进行回应。全面推行网络外卖食安封签管理,有效保障了外卖食品安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演练,完成“中阿博览会”重大活动保障任务。从严查处食品相关案件307件,罚没款341.02万元,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两品一械”监管更加严格。开展医疗美容机构、中药饮片、植入类医疗器械、假冒化妆品、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等专项整治32次,检查8612家次,完成“两品一械”抽样429批次,抽检合格率98.83%,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实施“阳光药店”工程,“阳光药店”纳入率99.37%、建成率88.82%。打造“每月查药店”活动,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及曝光力度。查处相关案件116起,罚没款300.36万元。上报各类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以及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5488份,被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评为优秀基层监测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断加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编制《银川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在全区推广。全面推行气瓶“互联网+”建设,安装二维码标签20万余张,通过平台预警并剔除超期未检、报废气瓶3.1万只,不断完善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体系。组织专项应急救援演练及观摩活动14场次,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开展特种设备日常和专项检查,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472家,消除安全隐患860处,下达指令书372份,立案查处70起,罚没款324.041万元。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深化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强化煤质监管,全市21家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均规范运营,煤质持续达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资产品、纤维制品、建材装饰材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专项检查,完成抽检任务904批次,合格率95.24%,有力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市局荣获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先进集体。

(三)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

消费维权水平不断提升。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集中销毁货值490万元的假冒伪劣产品。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在银川”创建,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群众热点关注。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对健身房、教育培训等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从严整治。倡导辖区大型商超推行“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及时发布消费警示,设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引导建设ODR企业43家,受理办结举报投诉3.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13.11万元。

反不正当竞争力度不断加强。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回应、信息报送、抽查评估等制度,开展2次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审查新增政策措施1593件,修改涉及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10件,废止文件68件,推进审查机制高效运行。开展打传“清零”区域联动集中行动,取缔传销窝点517个,遣散传销人员874人,查处案件114件,罚没53.6万元。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办力度,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1件,罚款276.5万元。

市场价格监管成效明显。组织开展转供电、水、天然气公用事业检查,清退终端用户电费163.47万元。积极开展停车场收费、教育培训、粮食领域价格等专项检查,检查经营主体2600余家次,查处未明码标价、违规收费等案件13件,罚没款5.7万元。坚持“房住不炒”,从严打击房地产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查办房地产领域及价格违法案件62起,罚没款602.51万元。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覆盖。组织全市34家成员单位完成抽查计划69项、检查市场主体4328户。指导8.5万户企业完成年报信息公示,年报率93.49%,同比增长0.66%。执行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和企业修复信用制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6000家,清理“僵尸”企业3750户,为2188家企业修复信用。强化企业名称监管,宁夏新协和医院名称变更案例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整治典型案例。在全国优化环境测评中,我局牵头的“市场监管”指标测评位列参评城市前20名,成为标杆指标。

知识产权发展迈出新步。制定《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银川市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断完善。深入开展“盐池滩羊”“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项整治、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专项整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整治等行动,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件129件,罚没款231.03万元。全市商标有效注册4.49万件、有效发明专利2741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88亿元。在全国优化环境测评中,我局牵头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指标位列全国第17名,进入标杆行列。

“互联网+监管”步伐加快。开展野生动植物监管、网络交易专项整治、网剑专项行动,检查各类网店、网站3000余家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300余条,责令整改网站97个、关停20个,罚没款20万元。接入杭州市场监管局“红盾云桥”平台,实现网络交易平台信息共享联动。依托“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指挥系统,探索使用执法监督指挥系统和执法记录仪远程指挥,将电子取证引入执法监管领域,实现综合执法办案闭环管理和全过程记录。

广告监管取得新成效。聚焦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护苗助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取得突出成效,监测各类广告线索9.17万条,处置违法线索290条,查办各类违法广告案件78起,罚没款178万元。

(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工作成效突出

“质量强市”战略深入推进。统筹全市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银川市2021年质量强市建设工作要点》,在全区率先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强市”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开展质量帮扶工作,对全市17家获证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开展证后现场检查和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助力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提升。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银川市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获督查激励支持。

标准化引领作用持续发挥。引导全市11家服务业开展标准化试点创建,以标准化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制定《银川市2021年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标准化。引导全市163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产品标准652项,涵盖产品1258种,产区优势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指导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有效推动新检测标准执行。

计量认证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开展民生领域计量器具、能源计量、能效水效标识等专项监督检查共8项,检查各类计量用具1.24万台(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8837余台(件),定量包装商品抽检99批次。配合区厅开展16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查,保证量值准确可靠。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认可监管力度,检查206家,提升检测机构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规范认证从业市场环境。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五)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的建设落实坚强有力

政治机关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深入学习研究、作出具体部署。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成果,持续打造“市场卫士”党建品牌,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显著提高。细化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五责”链条,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明确65项主体责任170项措施,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建7个方面23项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5个方面8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认真落实“三强十一严”,深化“双查双述双报告”机制。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接受评议和监督。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定期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坚决整改落实各级巡视巡察、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上,教育引导党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党的思想建设纵深推进。扎实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章法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践行“读原文、深研讨、重实践”的机关学习法,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345”初心使命教育,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性教育不断加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心组集中学习38次,专题研讨12次,各级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671次、支委会245次、讲党课157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413次、谈心谈话855人次,党员干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教育参学率100%。党员干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669次36446.38小时。13个党支部实现晋星,三星级以上党支部占59.5%,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名、预备党员23名。创新“131”工作举措促进党史学习教育与模范机关创建、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四大安全”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工作经验被全市宣传。全局2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均已高质量办结。

意识形态防线更加稳固。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四个纳入”,修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细化实施方案14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6项专题活动,开展主题宣讲31次,覆盖群众400人次。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领域舆情分析研判会4次,研判风险隐患43条,处理网络舆情85件。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备案431名党员干部职工1706个社交媒体账号。

队伍作风纪律明显好转。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年”、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纪律作风专项行动等,推进“三不一体”机制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查找廉政风险点290条、制定防范措施312条。开展节前廉政提醒、每周讲廉政微课45次,廉政集体谈话7次,签订廉政承诺书19份,建立廉政档案464份。坚决纠治“四风”,截至目前发文、会议减少10%。坚持以制度管人,修订完善制度45项,新增制度37项,废止制度30项。持续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改巡视巡察、督导检查、历年“电视问政”曝光问题9条。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17个限额以上项目41个问题立行立改,限额以下全部自查整改。建立人事、内控信息化系统,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问责处理6人,党政纪处分3人。与7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谈话,抓好“三书两会两报告”,做实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后半篇文章”。

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和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职责,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严格落实《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与驻在(监督)部门党委(党组)沟通协调暂行办法》。邀请纪检组参与“三重一大”等问题决策和重要会议。全力保障纪检组办公阵地,为派驻纪检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工作保障。严格落实“三转”,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保障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组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打造“三个一”普法模式,将学法列入重要议题集体学法12次。落实党政“一把手”讲法治课,党组成员参加庭审旁听活动100%,“法宣在线”通过率100%,“八五”普法开局良好。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刑衔接”,动态公布权责清单766项。建立执法稽查人才库,换发全国统一执法证402人。受理行政复议11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全部由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高质量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8件,政务公开更加透明化。市局被表彰为自治区“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在中央依法治国办专项督查中得到好评。

市场监管队伍朝气蓬勃。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优班子、带活队伍,着力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培养,围绕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廉政警示教育等内容开展培训109期2376人次。严把“五关”,落实“789”干部培养使用计划,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19名,职级晋升51名,交流任职12名,试用期满考核36名,全局干部获好等次91人次,三等功10人次,荣获各项表彰奖励14人次,1名干部获全国市场监管卫士称号,1名干部获全区最美公务员称号。实施“四个一批”挂职锻炼,选派26名干部到重点岗位锻炼。落实“四管”从严管理机制,坚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开展任前谈话2批66人次,下发《干部不足提醒告知书》19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市场监管领域涉及的监管面广、执法事项多、自由裁量权大,存在干部履职风险点高、规范行政执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二是部分领域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易引发网络舆情。三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需提升,对直播带货、线上团购等新模式、新业态监管举措还不够细。我们将正视问题、直面矛盾、勇于斗争,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2022年市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区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自治区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严细深实勤俭廉+快”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12347”目标体系,紧扣“八个新突破”“六个大力提升”、践行“五个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落实“四个继续走在前列”要求,锚定“一高三化”发展目标,高质量贯彻落实市场监管各项目标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加快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坚守安全底线,着力维护市场秩序,着力夯实质量基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银川贡献市场监管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用心用情办好民生保障实事

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强化平战结合、精准有效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常态化做好农贸市场、药店、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等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监督检查,持续保障防疫物资质量安全。严厉打击、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统筹贯彻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各项任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持续完善“123456”创建体系,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首府经验”和“银川模式”。进一步加强生产、流通、餐饮全链条监管,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推广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建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守护“一老一少”舌尖上的安全。2022年实现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对“两个创建”知晓率达到85%,支持率达到90%。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水平。实施“两品一械”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持续加强中药饮片、含麻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的监管,实现化学药、中成药抽检合格率≥99%,中药饮片抽检合格率≥90%,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扎实推进“阳光药店”工程建设,确保2022年底完成“阳光药店”纳入率90%,建成率80%目标。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广“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设备管理电子档案,重点使用单位开户率100%,气瓶充装信息化平台(仅限易燃有毒气体充装)建设覆盖率100%。推广电梯无纸化维保模式,电梯96333平台基本实现全覆盖。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质量强市战略工作成果,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效常治,继续抓好煤炭、成品油等涉环保产品监管,加强清洁煤配送中心日常巡查检查和煤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煤炭行为。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严查重罚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引导和鼓励大中型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

(二)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推进重点案件查办。不断完善线索联查、大案联办、信息联享、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拓展“执法创新”水平。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暨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突出源头和重点环节治理,强化违法案件查办,让市场主体知敬畏,让违法者依法付出代价。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加大民生领域日常价格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费用等的价格违法行为。落实价格调控监管政策措施和降费减负政策,强化市场价费专项整治,保障惠企政策落地生效,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开展第三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创建,推动服务业质量不断提升。严格落实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完善计量服务保障,维护计量秩序。提升广告监管效能。加强事前指导,提高广告发布水平。建立健全广告监测机制,提升广告监测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广告市场环境。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广告协同监管,推动我市广告业高质量发展。

(三)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加大对地理标志保护力度,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帮扶特色经济发展,带动农户增收。依法查处未经公告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违法行为。加强专利帮扶,有效发明专利增长10%以上。拓宽银企互动互信渠道,鼓励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聚集创新资本。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与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维权与服务体系。优化消费环境建设。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拓宽跨行业、跨领域的消费争议和监督执法合作渠道,不断完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消费者、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倡导线下“7天无理由退货”、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制度。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强化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完善科学严密的传销防控体系。加强对新形势新业态下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网络传销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强化直销企业监管,创新直销监管方式,促进企业规范经营。深化文明城市成果。持续开展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惠民工程,发挥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引领作用,守住农贸市场环境整洁、交易公正、食品安全底线,拉高人性化管理标线,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志愿服务常态化,提升农贸市场的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群众水平。

(四)构建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互联网+监管”的作用,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切实把习近平经济思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落实“一次检查,全面体检”要求,不断完善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监管工作机制。强化联合惩戒,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归集至企业名下,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加强反不正当竞争。严厉打击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优势地位行业监管。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各种歧视性、倾向性的政策措施。坚持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并重,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着力突出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政治建设贯穿到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践行“六大大力提升”,巩固“模范机关”创建达标成果,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认真落实“三强十一严”,深化“双查双述双报告”机制。定期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中央、区市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动作风纪律提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违反“八项规定”突出问题,从小事着手,坚持不懈化风成俗,坚决刹住歪风邪气。深入开展“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紧盯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收集民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带动作风向好向善。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推进“三不一体”机制常态化长效化。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严格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四个纳入”,加强和改进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持续开展“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注重教育引导、舆论宣传、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研判风险隐患。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示范市创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落实“四管”从严管理机制。开展学教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坚决破除“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做法。强化党群共建,充分发挥工会、团总支作用,为市场监管队伍积蓄力量。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旗帜鲜明树起“工作围着发展干、干部围着发展用”的选人用人导向,选用一批能干善干的“千里马”、苦干实干的“老黄牛”,培养一批善于快干精干的“小老虎”,打造“五个过硬”的市场监管执法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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