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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15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环发〔2025〕6号)

时间: 2025-02-20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统一管理尺度,经研究,我厅组织修订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15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浙环发〔2025〕6号
发布日期 2025-02-19 生效日期 2025-02-19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统一管理尺度,经研究,我厅组织修订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15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2.浙江省燃煤发电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3.浙江省化学原料药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4.浙江省废纸造纸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5.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6.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7.浙江省农药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8.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9.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10.浙江省染料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11.浙江省啤酒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12.浙江省涤纶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13.浙江省氨纶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14.浙江省制革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15.浙江省黄酒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2月14日

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15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标签: 指导意见 评价 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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