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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合肥市商务局
核心提示:
各餐饮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配备疫情防控人员和设施,做好日常防控工作。
发布单位
合肥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8-10 生效日期 2021-08-10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市餐饮协会,各有关餐饮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当前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全市商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政府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到思想不放松、工作不懈怠、任务不减轻,把疫情防控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抓,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树牢底线思维,始终如初的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守防疫成果。

二、明确责任

(一)各餐饮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配备疫情防控人员和设施,做好日常防控工作。顾客进门必须扫码、戴口罩、测体温,就餐高峰时酒店入口处增加防疫工作人员和防疫器材,确保不漏一人。对体温异常的顾客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向所在地卫生部门和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各餐饮企业不得接受中高风险地区顾客预定,一旦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顾客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疫情防控部门。

(二)各餐饮企业在顾客就餐时须配备公筷公勺,并按规定限制每桌就餐人数。餐饮企业要严格消毒,内部员工也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接种疫苗。倡导餐饮企业开展“无接触式配送”“无接触点取餐”。

(三)市餐饮协会要督促会员企业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扎实做好防疫工作,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就餐环境,为餐饮企业开展防疫经营提供支持和帮助。

三、加强督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突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频次,督促餐饮企业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对存在的问题督促餐饮企业及时整改到位,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2021年8月9日

 标签: 餐饮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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