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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1年第4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本次抽检的产品为食用农产品、蜂产品、蛋制品、糕点、罐头、酒类6类。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品质指标、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污染物、真菌毒素、非法添加等指标,共抽检110批次产品,其中105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
  近期,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的产品为食用农产品、蜂产品、蛋制品、糕点、罐头、酒类6类。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品质指标、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污染物、真菌毒素、非法添加等指标,共抽检110批次产品,其中105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药残留问题
 
  1、淮北市相山区果果集中营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2、淮北市相山区果果集中营蔬菜摊销售的小青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3、淮北市相山区刘傲雪豆制品摊销售的豆芽头,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4、淮北市相山区刘傲雪豆制品摊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5、淮北市相山区仁达豆制品摊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1、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1101-食用农产品.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11101-食用农产品.xls
 
     4、食品抽检合格-20211101-蛋制品.xls
 
     5、食品抽检合格-20211101-蜂产品.xls
 
     6、食品抽检合格-20211101-糕点.xls

     7、食品抽检合格-20211101-罐头.xls
 
     8、食品抽检合格-20211101-酒类.xls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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