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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2年第1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2022年元旦应节食品专项抽检和2022年春节应节专项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20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共计844批次。经检验,发现4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47%。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2022年元旦应节食品专项抽检和2022年春节应节专项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20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共计844批次。经检验,发现4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47%。本次任务的检验机构分别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顺德区大良观光市场杨碧香蔬菜档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叶惠平销售的姜,铅(以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陈雪玲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凌凤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择损伤、颜色异常、形态异常和气味异常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的基础方法。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元旦专项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元旦专项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春节专项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5.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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