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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二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抽取酒类、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26个食品大类444批次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3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农药残留、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等。
  近期,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抽取酒类、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26个食品大类444批次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3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农药残留、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等。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市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合江县运双鲜果行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泸州汇通百货纳溪商场有限公司紫阳路店销售的“散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江县利客隆超市百花亭分店销售的“合川桃片 黑芝麻味(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分别为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叙永县小李蔬菜批发部销售的“仔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叙永县刘新干货批发部、古蔺县永乐镇心连兴超市销售的2批次“红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五、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一)吡虫啉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
 
  坚果炒货类食品、方便面、糕点、饼干、肉制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
 
  在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期检验项目.doc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年第二期信息发布.xls
 
  3.   食品抽检合格-2022年第二期信息发布.xlsx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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