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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超市销售过期雪花啤酒被罚款1000元

时间: 2023-06-20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2023年6月13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宾常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市监处罚〔2023〕140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宾常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

自2022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3月07日止,当事人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义平路62号1层的经营场所以每瓶4.5元的价格销售产日期标注为20220822、保质期为180天的由华润雪花啤酒(河北)有限公司出品的“雪花”勇闯天涯啤酒(净含量500ml),当事人于2022年12月7日购进该商品11箱(1*6瓶),2023年1月3日销售了3瓶,2023年1月17日销售了5瓶,2023年1月21日销售了5瓶,2023年2月5日销售了2瓶,2023年2月28日超过保质期销售了2瓶,2023年3月4日超过保质期销售了3瓶,剩余的46瓶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执法人员扣押。期间,货值金额共计252.5元,违法所得22.5元。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2.5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2525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13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9-13

处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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