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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期)

时间: 2023-06-28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等26大类食品5796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2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等26大类食品5796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2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其他污染物。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佳木斯市向阳区润季食用农产品经营店销售的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铁力市鑫欣亿家超市销售的小油菜(普通白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嘉旺果蔬鱼行销售的柳根(淡水鱼)、鲫鱼(淡水鱼),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双鸭山市尖山区哈哈乐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其中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七台河市桃山区家和豆浆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牡丹江市西安区郑记成都串串香自助餐厅提供并使用的餐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牡丹江市西安区鲜芋仙甜品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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