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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89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期)

时间: 2023-08-0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7大类食品489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0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7大类食品489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0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一)巴彦淖尔市磴口县鼎宏生活超市销售的、赤峰市秀秀巧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美玉菜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好多多生活超市销售的、内蒙古绿兆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巴盟烩酸菜(专用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浙加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内蒙古维利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尖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一)包头市昆都仑区彤昕食品经销店销售的、武川县蒙歌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原味酪咔,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翔牧恒现烤风干牛肉干店销售的、包头市大祥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无蔗糖奶贝-羊奶味(乳粉制固态成型制品),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巴彦淖尔市好又多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呼和浩特市蒙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奶干(含乳固态成型制品),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一)通辽市长春欧亚集团通辽欧亚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内蒙古泰利达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咸奶茶,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麦苗超市销售的、科左中旗赛韩东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酥脆炒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有机物污染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嘉诚餐饮店使用的小碗(使用日期2023/5/11)、雅安餐具消毒中心生产的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xlsx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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