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66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本次公告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酒类3类食品共97批次,其中合格90批次,不合格7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实施 2016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酒类3类食品共97批次,其中合格90批次,不合格7批次。具体信息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组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小贴士:
 
  一、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产品的品质。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5批次酒类存在酒精度不合格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或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或是生产者的检验能力不足,检验结果出现偏差所致。
 
  二、甜味剂
 
  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酒类存在超范围使用糖精钠和甜蜜素,1批次酒类存在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改善产品的口感超范围使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日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