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汉中食药监局首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销售虚假标识食品案件成功结案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汉中市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2015年5月29日,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汉中市兄弟酒业中心销售的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四特酒(生产日期:2012年10月13日;规格500ml/瓶;质量等级:优级)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该产品中总酯含量不符合特香型白酒优级品的要求,食品与其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
   2015年5月29日,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汉中市兄弟酒业中心销售的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四特酒(生产日期:2012年10月13日;规格500ml/瓶;质量等级:优级)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该产品中总酯含量不符合特香型白酒优级品的要求,食品与其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2015年7月10,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汉中市兄弟酒业中心进行了立案调查,最终对其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没款221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以厂家尽快来处理、负责人不在等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以更换经营地址的方式企图逃避法律制裁。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多次催促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向汉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这起违法案件进行了审查,准予执行申请。日前,本案的罚没款已由汉台区人民法院顺利执行完毕。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