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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药监局:食品生产企业百日执法大检查警示函 (2017年第57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湖北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四品一械”百日执法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2017年8月10日,省局组织交叉检查组,对十堰天香黄酒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12个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
十堰天香黄酒有限公司:
 
  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四品一械”百日执法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2017年8月10日,省局组织交叉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12个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
 
  (一)车间内消毒剂未分隔放置,直接放在生产车间地面。不符合GB 14881中第8.3.6条款关于食品添加剂、清洁剂、消毒剂等均应采用适宜的容器妥善保存,且应明显标示、分类贮存的要求。
 
  (二)原料库有虫、蝇。不符合GB 14881中第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若发现有虫鼠害痕迹时,应追查来源,消除隐患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
 
  无明显人流、物流分隔。不符合GB 14881中第4.1.1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的要求。
 
  三、其他方面
 
  文件档案体系建立方面问题较突出,大量文件、档案、记录不全或缺失。不符合GB 14881中第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省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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