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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4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福建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抽检1031批次,其中合格1019批次,不合格12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抽检1031批次,其中合格1019批次,不合格12批次。
 
  餐饮食品不合格5批次:1、晋江市梅岭小严面线糊店2018年8月22日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不合格;2、晋江市青阳十一哥餐饮店2018年8月21日销售的泡萝卜,糖精钠不合格;3、福州市仓山区农夫与菜餐饮店2018年8月23日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不合格;4、福州市台江区宝岛传承面馆东百爱琴海店2018年8月25日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不合格;5、厦门市思明区思北阿珍小吃店2018年9月6日销售的炸麻花,铝的残留量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称福建沁园春茶业有限公司2018年5月21日生产的寿眉(紧压白茶),草甘膦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标称福鼎市和众茶业有限公司2018年4月2日生产的白牡丹,草甘膦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福建华宁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柘荣城北店2018年6月13日销售的香菇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宁德市蕉城区蕉南黄书元水产品摊销售的标称宁德市盛和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8日生产的海蜇头,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泉港佳润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泉州喜双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8年4月27日生产的冰橄榄,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2、龙海市隆教海悦超市销售的标称漳州文荣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10日生产的绿葡萄蜜饯,菌落总数不合格、霉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糕点不合格1批次:建瓯市万佳兴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龙海香德利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4日生产的酥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表(第44期).xls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44期).xls
 
     附件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44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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