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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在宁夏实施

时间: 2014-10-13 来源: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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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在张裕摩塞尔十五世酒庄举行,标志着全国第一部葡萄酒产区保护法规正式在宁夏实施。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25日讯  3月17日,《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在张裕摩塞尔十五世酒庄举行,标志着全国第一部葡萄酒产区保护法规正式在宁夏实施。宁夏人大副主任王儒贵,自治区政府特邀顾问郝林海、自治区副主席屈冬玉,自治区林业局局长王文宇、副局长曹凯龙,自治区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法国着名酒评家米歇尔·贝丹(Michel Bettane)出席仪式并致词。王文宇主持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军就宣传、实施《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做了发言,就学习、贯彻《条例》,推动葡萄产业法制化建设作了要求。
 
    曹凯龙指出,今后要重点加强苗木繁育、市场推介、人才培养、法制建设、社会服务、资本运营六大体系建设,保护、经营好“贺兰山东麓”市场品牌。
 
    米歇尔·贝丹表示:“我很荣幸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崛起的过程中参与进来,也很高兴看到贺兰山东麓的优质葡萄酒在世界舞台上占据一席之地。”
 
    贺兰山东麓是世界上少有的酿酒葡萄最佳产区,近年来发展迅速。到2012年,宁夏葡萄种植面积达51万亩,其中酿酒葡萄44万亩。为了保护这一产区健康发展,去年12月5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并于今年2月1日施行。《条例》分六章39条,明确了产区的范围、保护原则,强化了规划建设,加强了产品与质量管理,加强了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使用管理,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划定。《条例》的实施,将对保护提升贺兰山东麓新建酒庄的品味、保证产区持续健康发展、保障葡萄酒产品质量和信誉、规范葡萄酒生产实现与世界葡萄酒接轨提供法律保障。
 
    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环保厅等相关厅局,《法国葡萄酒年鉴》、《橄榄美酒评论》、《葡萄酒》等媒体,葡萄主产市、县(区)林业局及各葡萄酒企业负责人,全区葡萄产业骨干培训班的学员共15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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