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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浦江县把握“三个重点”狠抓节前酒类市场整治

时间: 2015-02-03 来源: 浙江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为维护规范春节期间市场经营秩序,全面净化该县酒类市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浦江局于近期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工作,力求解决辖区酒类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维护规范春节期间市场经营秩序,全面净化该县酒类市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浦江局于近期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工作,力求解决辖区酒类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抓重点品种。国产中高档白酒、进口葡萄酒、白酒。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内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违法行为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黄酒等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的违法行为。着重检查进口葡萄酒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查酒类商品广告、包装内容,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重点清理以“国家机关特供”、“军队特供”等名义虚假宣传的酒类广告;

    二看重点场所。酒类生产批发经营户、商场超市、烟酒专卖店、酒(饭)店、娱乐场所等。检查酒类经营主体是否合法,做到底数清、情况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重点查验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严肃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检查酒类经营者的代理资格,查看其是否存在冒用“专卖”、“专营”或“总代理、总经销”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酒品,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查重点环节。生产、批发和零售环节。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产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严厉打击规模性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酒类经营户12家、商场超市3家、烟酒专卖店2家、酒店3家,抽检10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3份,查获假冒红酒20瓶,未标识中文标签的进口红酒8瓶,责令暂停销售12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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