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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2020年4-6月份,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55批次,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炒货、薯类膨化食品、糕点、饮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9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2020年4-6月份,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55批次,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炒货、薯类膨化食品、糕点、饮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9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沭阳县扎下镇扎下街沙开刚商店(地址:扎下镇扎下中心小学西侧)销售的山楂片(150克/袋、标称生产厂家:青州市王坟亚太食品厂、生产日期:2020年3月17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沭阳县易特购购物广场茆圩店(地址:沭阳县茆圩乡青坊村)销售的海绵蛋糕(320克/袋、生产日期:2020年3月28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沭阳县庙头镇佰嘉购超市(地址:沭阳县庙头镇南北商业街邮政银行对面)销售的北京二锅头酒(白瓶)(白酒)(56%vol、500mL/瓶、标称生产企业:北京红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9年3月16日),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沭阳县庙头镇佰嘉购超市(地址:沭阳县庙头镇南北商业街邮政银行对面)销售的北京二锅头酒(蓝瓶)(白酒)(56%vol、500mL/瓶、标称生产企业:北京红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9年5月6日),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泗阳县众兴镇王叶文泰州好想来企业管理咨询加盟店(地址:泗阳县众兴镇盛世嘉园37幢)销售的绿豆沙(原味)(糕点)(标称生产企业:杭州匠心天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3月27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六、宿豫区大福源超市(地址:宿豫区曹集乡曹集街)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调和芝麻油)(350ml/瓶、标称生产企业:咸阳一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5月13日),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抽样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进货及销售渠道和流向,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汇总表(2020年第10期通告).xls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汇总表(2020年第10期通告).xls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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