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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时间: 2015-02-1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为了确保我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对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果制品、饼干、食糖、茶叶、糕点等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不合格企业名单(第一批)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为了确保我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对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果制品、饼干、食糖、茶叶、糕点等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不合格企业名单(第一批)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名单(第一批).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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