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 2026-04-11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行为,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四川省相关部门起草了《四川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行为,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四川省相关部门起草了《四川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发布单位 | 暂无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发布日期 | 2026-04-10 | 生效日期 | 2026-04-10 |
| 有效性状态 | 未知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为进一步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行为,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四川省相关部门起草了《四川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实施办法,是四川省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衔接全国重点液态食品运输监管制度的重要举措,聚焦食用植物油、酒类、液态调味料、果葡糖浆、玉米糖浆等消费量大、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液态食品,针对道路散装运输环节的突出问题,构建全流程、闭环式监管体系。
办法明确准运许可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需依法取得准运证明,同时兼顾行业实际,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运输自身生产经营的重点液态食品,可豁免准运证,但运输容器与运输过程仍需严格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在运输管控上,办法细化硬件与管理双重标准:运输容器及其附件材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需在显著位置喷涂清晰的食品专用标识;承运方要配备熟悉食品安全规范的作业人员,建立运输过程管控、容器清洁维护、记录留存等制度,严防混装、污染等风险。
办法压实发货方 — 承运方 — 收货方三方主体责任,要求全程实行运输联单管理,三方如实填写、留存运输联单,记录食品信息、准运资质、铅封状态等内容,实现运输环节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同时严禁伪造、变造运输记录、清洗凭证等单据,强化违法违规行为的约束与惩戒中国人大网。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充分听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运输企业、行业协会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完善制度条款,提升办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官方指定渠道反馈意见,助力筑牢四川省重点液态食品运输安全防线,推动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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