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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4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调味品和饮料等12大类食品1673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饮料等5大类食品中23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调味品和饮料等12大类食品1673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饮料等5大类食品中23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涉及霉菌、铜绿假单胞菌、磺胺类(总量)、噻虫胺、镉(以Cd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溴酸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指标。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贵阳云都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云岩永树萍火锅店使用的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三、标称贵州息烽疗养院矿泉水开发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其中溴酸盐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贵州息烽疗养院矿泉水开发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贵阳云岩彭厨未来方舟餐饮店使用的蘸碟,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五、云岩永树萍火锅店使用的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六、观山湖区兆明羊城糕点食品店销售的、标称贵阳兆明羊城西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桃仁豆沙月饼,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七、贵州雅园饮食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使用的公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八、标称赤水市竹泉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竹泉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赤水市竹泉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经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后,对异议不予认可。
 
  九、标称遵义奥新泉水厂生产的奥新饮用天然山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十、标称赤水市四洞山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四洞山泉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赤水市四洞山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经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后,对异议不予认可。
 
  十一、贵州雅园饮食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使用的客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二、紫云县汇合蕃茄鲜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线椒,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三、安顺市西秀区小龙坎火锅清水湾店购进的辣椒,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十四、桐梓县启动华联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遵义市红花岗区长红食品厂生产的广式伍仁月饼(果仁类),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五、标称遵义市冰澈泉水厂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十六、仁怀市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店销售的鲜鸡蛋,其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七、紫云县汇合蕃茄鲜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青小米椒,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八、兴仁市易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阳云岩心愿食品厂生产的原味香瓜子,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九、安顺市西秀区刘成刚刘老实火锅店购进的辣椒(小米辣),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十、紫云县汇合蕃茄鲜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洗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十一、标称贵州定南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波玉山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十二、凯里市银田小赵猪肉配送部销售的、来自凯里经济开发区牲畜定点屠宰场提供的猪-胴体(猪肉),其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十三、贵州富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福泉市龙昌赵仕梅月饼厂生产的紫薯月饼(广式月饼),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ar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ar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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