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8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104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021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104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021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104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021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恒利副食品批发行销售的标称平江县阿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霸王丝爆辣辣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标称东莞市虎门御富食品厂生产的红枣核桃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广州市白云区棠景佳兴食品行销售的标称广东绿活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花生牛扎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河源市广晟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和泰联食品厂生产的诱香紫薯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佛山市欣畅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番禺区强健食品厂生产的粒粒杏仁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东莞市塘厦山峰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奕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糕卷(红枣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东莞市塘厦山峰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岩烧蛋糕(牛奶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东莞市塘厦胜源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优益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麻花(葱香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九)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嘉辉饼干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大嵘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提子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碟碟起(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汤碗、勺子和味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一)广州山旮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勺子和方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揭阳市榕城区刘超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华伟食品厂生产的香辣雪菜王,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河源市源城区志云土特产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广东凤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橄榄,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太乐购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广东永安堂酒厂生产的五鞭劲壮宝酒,总糖(以葡萄糖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惠州市万顺家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吴川市梅香酒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福上喜庄阳酒,总糖(以葡萄糖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广州市白云区太和赫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凤岗九香食品厂生产的包心王糕点,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7.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4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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