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9期(总第331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督管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5大类食品83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6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督管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5大类食品83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6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督管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5大类食品83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6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超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莒县开发区刘长涛蔬菜超市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东营区佰品优生活超市销售的油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枣庄薛城区聚富聚财零售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张官蔬菜批发市场王子龙销售的普通白菜(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城阳区一鑫苑酒店销售的结球甘蓝,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六)胶州市明佳优选生鲜超市销售的菠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乳山市金鑫诚冷饮酒水批发店销售的标称为烟台市桂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皮红豆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北京女人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济南厚道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清分公司生产的天宜堂牌天香软胶囊,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济南厚道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清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山东禾牧康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泰安泰山天泉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偏硅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宁阳县六块六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为河北嘉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式茶点(烘烤类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沂水苏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临沂岩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乳山市九林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为山东巨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花鸡腿(皮蛋混合肉卷),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潍坊高新区小安兰州牛肉拉面馆使用的自消毒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59.doc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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