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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8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饮料12大类食品125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18批次,不合格样品37批次。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饮料12大类食品125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18批次,不合格样品37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临颍县漯河奥轩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襄城县馨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i酱酱芯曲奇饼干(草莓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55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孟州市焦作惠亿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美旺食品(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日本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2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新郑市渔村鱼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1批次杯子,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新郑市渔村鱼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777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5.商丘大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面包蟹、1批次帝王蟹、1批次皮皮虾,镉(以Cd计)检出值分别为1.2mg/kg、12mg/kg、1.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6.河南北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郑州沃金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达金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山西龙船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西陈醋(酿造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出值为0.13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50g/100m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遂平县诚信蛋糕房生产的1批次椭圆蛋糕、1批次枣糕、1批次戚风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分别为0.657g/kg、1.29g/kg、1.07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8.台前县吴坝镇万福隆购物超市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88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0.52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9.台前县吴坝镇万福隆购物超市销售的1批次猕猴桃,氯吡脲检出值为0.1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0.伊川县家佳惠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叮当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6果蔬乳酸菌饮品,蛋白质检出值为0.65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7g/100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1.舞钢市八台广超批发部销售的来自舞钢市欣瑶蔬菜批发行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5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2.荥阳市稻万家饭店使用的1批次碟子、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3.荥阳市稻万家饭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5106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4.郑州高新区金梧桐超市长椿路店销售的标称河南江妈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自热广味香肠米饭,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19.6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4.0mg/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5.太康县吕欢欢包子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2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16.郑州市惠济区恒发水产商行销售的来自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海寿上源村六队苏永能的1批次黑鱼,甲氧苄啶检出值为203.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7.郸城县金霞超市双拥路店销售的1批次鲜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23.9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8.西亚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商城分公司销售的来自郑州万邦刘超的1批次豇豆,噻虫胺检出值为0.07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噻虫嗪检出值为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3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9.宝丰县石桥镇青田联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睢县颐生堂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商丘天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天润桃花醉梨花酿,酒精度检出值为3.0%vol,标准规定为7.0~9.0%vol。检验机构为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长葛市满口酥烘焙坊销售的1批次无糖蛋糕,丙二醇检出值为4.24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0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1.开封市示范区陕师傅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5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2.开封市示范区陕师傅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1批次方盘,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3.汝州市庙下郑辉生活广场销售的1批次韭菜,啶虫脒检出值为0.20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4.京东钟芹辉京东自营旗舰店(经营者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芹辉食品有限公司监制、武陟县雯丽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面霸,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5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0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5.延津县新乡市千百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牛蛙,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0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6.汤阴县欧多福香江生鲜店销售的1批次生姜,吡虫啉检出值为1.3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27.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大道东区万华枝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0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28.舞钢市张买拉州拉面馆销售的1批次生面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15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9.许昌恒烨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许昌市八里香瓜子厂家直销处的1批次洽洽特级白瓜子(洽洽风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91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0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0.郑州市郑东新区好多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北雅酒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古域二锅头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9.8%vol,标准规定为41.0~43.0%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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