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批“你点我检”“你拍我检”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5期(总第370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根据收集的群众意愿和消费者拍照上传的食品信息,第一批共抽检23大类共292批次食品样品,具体为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和饮料,其中1批次豆制品样品不合格,为夏津县鲜汇丰蔬菜肉食店销售的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收集的群众意愿和消费者拍照上传的食品信息,第一批共抽检23大类共292批次食品样品,具体为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和饮料,其中1批次豆制品样品不合格,为夏津县鲜汇丰蔬菜肉食店销售的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开展,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你点我检”“你拍我检”专项抽检,现将第一批结果予以公布。
根据收集的群众意愿和消费者拍照上传的食品信息,第一批共抽检23大类共292批次食品样品,具体为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和饮料,其中1批次豆制品样品不合格,为夏津县鲜汇丰蔬菜肉食店销售的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具体信息见附件2)。“你拍我检”抽检结果已短信反馈拍照上传信息消费者。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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