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 红刺贝、大餐碗、五香花生米这3批次不合格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
7月28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酒类 、食用农产品和糖果制品,共计463批次,其中合格460批次,不合格3批次,本次抽检合格率99.35%。
7月28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酒类 、食用农产品和糖果制品,共计463批次,其中合格460批次,不合格3批次,本次抽检合格率99.35%。
食品伙伴网讯 7月28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酒类 、食用农产品和糖果制品,共计463批次,其中合格460批次,不合格3批次,本次抽检合格率99.35%。
其中,1批次海鲜检出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地大海海鲜铺销售的红刺贝。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双壳类软体动物中最大限量为2.0mg/kg。镉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在生长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还有,1批次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为:天津市津南区馍界传奇快餐店的大餐碗。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餐饮具可能会导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另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为:天津市西青区永润干果批发商行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凤利坚果食品厂生产的五香花生米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熟制葵花籽除外)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执法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样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天津市西青区大地大海海鲜铺 |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王村千金街11-6底商 | 红刺贝 | / | / | 2022/6/17 | 镉(以Cd计)||4.0mg/kg||≤2.0m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2年第15号 | 2022.7.28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 / |
2 | / | / | 天津市津南区馍界传奇快餐店 |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深特广场1号楼1层NO.175 | 大餐碗 | / | / | 2022/6/12 | 大肠菌群||检出/50cm²||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2022年第15号 | 2022.7.28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 / |
3 | 天津市凤利坚果食品厂 |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乡朝阳村 | 天津市西青区永润干果批发商行 | 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红旗农贸综合批发市场3厅343号 | 五香花生米 | / | 李凤利+图形商标 | 2022/4/11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55g/100g||≤0.50g/100g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2022年第15号 | 2022.7.28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 / |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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