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25大类食品64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63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25大类食品64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63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5大类食品64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63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晋城市凤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凤展新时代广场销售的蔬菜(甜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二、襄汾县暖心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文水县则天府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乔家醋坛5度老陈醋(酿造食醋),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三、山西玉川屋餐饮管理有限制责任公司万柏林区万象城店销售的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三文鱼、北极贝),其中菌落总数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四、晋中市东森超市(有限公司)锦纶店销售的、标称山西百年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酒(露酒)、竹叶酒(露酒),其中酒精度(20°C)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五、忻州市利民粮油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忻州市汇丰粮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面,其中玉米赤霉烯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忻州市汇丰粮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山西五谷丰醋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米醋(酿造食醋),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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