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39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等10类食品41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7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等10类食品41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7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等10类食品41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7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徽白云(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滁州)销售的、标称安徽省滁州市香四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醉翁亭酥糖(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铜陵易嘉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枞阳县东方花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传才食品有限公司(铜陵)生产的农家炒米(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滁州市全椒县咱家土特产小店(经营者为拼多多椒陵土特产小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全椒县振全食品厂生产的炒米糖,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滁州市天长市盛腾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仁和路店销售的、标称滁州佳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米露,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滁州市琅琊区鹏涛超市销售的水库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利辛向阳路分公司(亳州)销售的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上海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武里山路分公司销售的海草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滁州市南谯区万家福超市销售的、标称滁州美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粗粮脆锅巴(花椒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安徽绿篮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龙河路店(六安)销售的、标称香港鹿角巷奶茶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安徽优滋品食品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黑糖芝士牛乳茶(风味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阜阳市新世纪纯净水厂生产的新一代优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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