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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40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等6类食品39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等6类食品39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徽白云(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滁州)销售的、标称合肥市荣之味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花式鸡蛋糕(牛乳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滁州市天长市盛腾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仁和路店销售的、标称滁州佳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轻饮米昔(原味),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淮南市田家庵区尚佳来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沈阳市润香坊酒厂生产的红枣枸杞人参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阜阳市颍州区益康纯净水厂生产的优质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无为市古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者为无为乡里乡亲土特产店)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无为市襄安刘得宝食品厂生产的麻油绿豆糕(原味),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无为市襄安刘得宝食品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认可提出的异议,该不合格样品不是标称食品厂生产。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   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   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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