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3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特殊膳食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大类食品 89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88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特殊膳食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大类食品 89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88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特殊膳食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大类食品 89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88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晋城古书院工贸有限公司万德福龙湾店销售的、标称山西山里泉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滴滴小蜜(土蜂蜜),其中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山西山里泉养蜂专业合作社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大同市古都之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不老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泉井山西陈醋(酿造食醋),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三、山西吉隆斯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怀仁家家利超市销售的、标称山西家家利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其中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家家利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晋中市榆次区雄杰超市销售的、标称山西省代县代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酒,其中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标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农产品
方便食品
膨化食品
食品安全
淀粉制品
特殊膳食
蛋制品
调味品
豆制品
蜂产品
肉制品
乳制品
食用油
餐饮
抽检
淀粉
罐头
粮食
食糖
蔬菜
薯类
水产
饮料
油脂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