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4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39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7类食品144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19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7类食品144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19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7类食品144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19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巴南区深山自流饮用水厂生产的林谷桶装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重庆市桓瑞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酿造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北碚区天生邓显梅副食经营部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璧山区陈洋洋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成都海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胡豆(油炸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璧山区百泰食品超市销售的仔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璧山区百泰食品超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大渡口区帅大叔生鲜经营超市销售的二荆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八)垫江县康桥名都串满天餐饮店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九)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蟠龙路市场干活交易区6幢第2-3号周隆芬销售的干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蟠龙路市场干活交易区6幢第2-3号周隆芬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重庆市江津区津王副食超市销售的高山绿茶,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二)重庆尚合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洗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三)重庆市九龙坡区严世冷冻家禽经营部销售的鸭子,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四)梁平区福满多副食百货超市销售的精品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五)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龙头寺分公司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六)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龙头寺分公司销售的云南瓢儿白(普通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七)彭水县苏香阁擀酥厂生产的红糖紫苏擀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八)重庆敏耀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九)沙坪坝区静茹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广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麻花(红糖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十)重庆翠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辣油辣椒,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一)重庆博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枣餐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二)忠县光生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十三)重庆邹渝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6英寸榴莲千层蛋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四)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肖家湾店销售的仔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五)云阳县水帘洞科技有限公司吾空花果山青龙生活服务站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六)云阳县花果山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花果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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