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47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2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30类食品214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19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30类食品214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19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30类食品214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19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巴南区万品汇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鸿禄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高碑店市溢香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璧山区携创食品超市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璧山区张云兵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江津区海苏生活超市销售的二青条(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五)江津区海苏生活超市销售的四季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拥军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九龙坡区黄角坪婷婷蔬果经营超市销售的精品香蕉,噻虫嗪、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八)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开州新天地分公司销售的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九)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农贸市场内郭世莉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弹子石新街29号附3号贾云飞销售的榨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彭水店销售的辣椒(二青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二)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涪江路143号陈梅生产的芝麻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三)铜梁区梦福源食品超市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重庆泰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蓉剁椒酱,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五)潼南区锦诚副食店销售的干笋子,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六)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万州区未来城分公司销售的本地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七)巫山县润华百货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八)秀山县琪瑞兴家百货超市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九)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永川商场超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十)酉阳县新兴商场龚滩加盟店二店销售的、标称四川佳意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猪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一)重庆市酉阳县品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南非橙,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二)渝北区吉优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凯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山椒鸡肘(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三)渝北区吉优生鲜超市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四)忠县拔山镇序林生鲜超市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五)忠县拔山镇序林生鲜超市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六)南川区罗假餐馆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七)重庆市万州区家益百货有限公司御景江城店销售的、标称广汉市日利达食品厂生产的香葱梳打(发酵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二十八)重庆市万州区家益百货有限公司御景江城店销售的散装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_本次检验项目.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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