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这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有高粱酒、原味瓜子、葛根粉等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
1月19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1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1月19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1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1月19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1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重庆市涪陵区董家湾稻香路108号1-8号汤清静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查氏岚马酒业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生产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喜来樱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鳗握寿司,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州区阔龙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二仙洞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二仙洞藏酒(洞府金樽),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县万云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万云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类中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两江新区展航优选生活超市销售的二荆条(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綦江区美郡新购生活超市销售的辣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商场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巫溪商都店销售的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武隆区南城中央广场分公司销售的猪肉,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药物,用于杀虫、杀螨、杀线虫,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阿维菌素在油麦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违规使用农药。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氧乐果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一种兽医专用酰胺醇类广谱抗菌药,主要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兽药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猪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300μg/kg。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南川区互帮副食商行销售的干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阳县小罗土杂店销售的干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阅游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渝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在干制蔬菜(脱水马铃薯除外)中最大使用量为0.2g/kg。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200mg/kg。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商家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市谦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昌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中规定,食用淀粉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4批次餐饮具检出不合格
4批次餐饮具检出不合格,分别为大足区御墅临枫火锅餐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杯子),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吉布鲁餐饮店使用的消毒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铜梁区集市火锅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牛牛餐饮店使用的消毒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是洗涤剂的主要成分。餐具清洗消毒过程中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规定化学法消毒的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重庆市江北区福佑路40号附15号-1金色年华菜市场罗婷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