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91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
时间: 2023-04-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9大类食品791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3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真菌毒素超标等问题。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9大类食品791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3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真菌毒素超标等问题。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9大类食品791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3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真菌毒素超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万客乐超市开源北路店销售的,内蒙古培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芥恨晚(泡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巴彦淖尔市内蒙古佰业鑫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内蒙古乔家大院蒙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蒙乔枸杞,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隆兆百货超市销售的本地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华盛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分公司销售的、土默特左旗锦绣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炒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畅恩粮油店销售的、内蒙古圣丰粮油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胡麻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内蒙古圣丰粮油商贸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孙利云粮油店销售的、内蒙古上云粮油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葵花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包头市昆区新锡盟牧人奶食店销售的、内蒙古青橙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灵奶棒,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尚品名烟名酒经销部销售的、呼和浩特市亚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源浆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一)赤峰市红山区宋继萍超市销售的、赤峰市席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瓜子,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包头市昆区新锡盟牧人奶食店销售的、内蒙古兴安盟可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果干,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重金属污染的问题
赤峰市红山区站前佳佰百货超市销售的、赤峰市金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芥香,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真菌毒素超标的问题
赤峰市新维利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内蒙古禾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面,玉米赤霉烯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xlsx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标签:
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
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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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量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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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
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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