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 第5期)第29号
时间: 2023-05-06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等28类食品232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大类食品28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等28类食品232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大类食品28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8类食品232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大类食品2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和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扎瓦镇阿尔古勒村的新疆再富然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茯苓冲饮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和田市原滋味营养麻糖销售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托胡拉乡胜利村274号的新疆力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锦灯笼饮料,酵母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新疆福润盈贸易有限公司库尔勒市第一分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伴行公路以北4公里处的新疆天山北坡冷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浓汤,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英阿瓦提乡欧亚勒艾日克村(315国道2463.6km路段)的新疆艾尔肯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麻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巴州领鲜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新疆巴州圣蜂蜂养殖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疆天然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库尔勒金桥宜品超市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库尔勒宏伟甜源蜂场生产的纯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博乐市镜湖新悦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轮台县孙素华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布尔津县喀纳斯鱼夫鲜鱼店销售的黑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金华路6号三工村市场的高新区(新市区)金华路清之口火锅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果果乐水果第一分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013号东八家户农贸市场52号的水磨沟区南湖北路余金峰蔬菜店销售的韭菜,甲拌磷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昌吉市王仁坤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013号东八家户农贸市场52号的水磨沟区南湖北路余金峰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东八家户农贸市场的水磨沟区南湖北路严元珠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昌吉市张小猜蔬菜店销售的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和田市苦辣食品材料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太平路东工北三巷13号1栋2号的新疆嘉素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烧烤调味料,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和田市沙漠滩烤肉店经营自制的烤羊肉,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和田市旋律超市销售的、标称和田博格热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喝不够红葡萄果露果酒(配制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和田市爱尚牛肉面馆经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皮山县聚聚园美食馆经营自制的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阿勒泰市惠佳超市销售的、标称乌苏市雅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白菜(酱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吐鲁番源滚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丁香一街5-4号的新疆世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锅麻辣烫专用粉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疆世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后,认可其提出的产品真实性异议,确认该批次不合格火锅麻辣烫专用粉条不是新疆世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产品。
(六)吉木萨尔县随意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头屯河区耕雨桐翰豆腐坊生产的土豆粉(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巴楚县帕提马艾买提综合商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托木吾斯塘镇吉格代艾日克村1组030号的新疆欧凯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喀力特丝酿造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和田市爱思啦希仁产品批发中心第一分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芒来乡布都舒克村3组55号的新疆米合曼多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密河曼食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疆米合曼多斯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和田市辣海火锅材料销售店销售的、标称和田爱丽太希纳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爱丽太希纳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和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其他污染物问题
标称和田世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分装),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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