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 第21期)2023年 第70号
时间: 2023-11-16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26类食品1327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大类食品29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26类食品1327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大类食品29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6类食品1327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大类食品2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和有机污染物等。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喀什市乐再特食品加工厂生产的乐再特喀什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伊宁市萨格拉木补粮油销售店销售的、标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迪力如斯榨油厂生产的纯菜籽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伊犁玖鑫绿色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花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巩留县放心粮油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霍城县花之蜜蜂蜜园生产的山花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和田市火火食材批发店销售的、标称墨玉县艾买提氏绿大麦农副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绿大麦食醋,总酸(以乙酸计)和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莎车县璐璐综合商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莎车县卡拉库木工业园区(南区)的新疆莎洲昌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苞米酒(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且末县豪丰超市销售的、标称成都市金友邦食品厂生产的乐江鸡精(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乌鲁木齐头屯河区鲜皇煲餐饮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霍尔果斯市发辉百货调料店销售的、标称霍城县汇钞农牧科技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原味花生,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和田市了不得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玉河渠首管理站的新疆冰西域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洛浦分公司生产的秦霓玛亲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味郁烤鸭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和田市万家乐泽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和田美园蜂蜜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骆驼刺花纯蜂蜜,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九道湾路2601号馕文化产业园1-2-1号的新疆馕掌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疆果仁月饼,大肠菌群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莎车县艾力西湖镇供销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扎瓦镇夏合勒克村4组的新疆赛尔合礼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奶皮子馕(糕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阿克苏亿家汇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泰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梅干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博乐市汇富雅米蛋糕店经营自制的巴哈力,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墨玉县恰哈巴格超市销售的、标称和田美滋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莱再啼果仁切片巴哈利(糕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莎车旺百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阿瓦提县西域慕萨莱思有限公司生产的美甲乃葡萄罗勒哈娜(发酵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有机污染物问题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162号紫金长安小区8号楼103号商铺的新市区天津北路天天渔港海鲜餐饮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1247号南湖创造体育文化创意园14号的水磨沟区七道湾路巷子口老火锅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墨玉县恰哈巴格超市销售的、标称和田安勒素亚尔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分装),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库车千诺果蔬商行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地址为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柏孜克里克路2#地105-005号(永新面馆旁)的高昌区刘韩干果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吉木乃县佳超百货商行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民丰县胖姐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莎车县锦绣美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乌苏市娄楼生鲜名门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焉耆县小宋果蔬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和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微生物污染和有机污染物问题
呼图壁县萍聚早餐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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