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8期)
时间: 2024-03-07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饮料20大类食品128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60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饮料20大类食品128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60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饮料20大类食品128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60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郑州凯隆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标称山西聚德轩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西陈醋(酿造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出值为0.148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50g/100mL。
2.郑州市惠济区橙静百货零售超市销售的标称商水县众发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竹叶风味水饮料,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1×102CFU/mL、1.1×102CFU/mL、3.6×103CFU/mL、3.8×102CFU/mL、5.9×102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CFU/mL。
3.信阳市浉河区瑞德丰信阳菜馆使用的1批次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08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4.嵩县志峰早餐店销售的1批次油馍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8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
5.商丘市乐易商贸有限公司睢阳店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水胺硫磷检出值为1.3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
6.许昌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泰安永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煎饼(玉米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646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
7.通许县鲜惠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小香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河南烩面,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2×104CFU/g、3.5×104CFU/g、4.3×104CFU/g、1.0×105CFU/g、3.4×104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 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
8.濮阳市开发区马玉兰拉面餐饮服务饭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1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9.鲁山县五六七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姜,吡虫啉检出值为0.77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
10.太康县万城联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蜜蒜王(盐水渍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11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g/kg。
11.河南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平顶山开源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香酥花生,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35.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μg/kg。
12.安阳市殷都区利军冷鲜肉批发部销售的来自安阳市鼎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1批次猪肉,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58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沙丁胺醇检出值为12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3.焦作瑞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酸辣粉,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7×104CFU/g、2.7×104CFU/g、9.2×103CFU/g、2.2×104CFU/g、2.9×104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
14.淮阳县健之泉桶装水销售部销售的1批次健之泉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CFU/250mL、2CFU/250mL、3CFU/250mL、2CFU/250mL、2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
15.孟州市美蛙火锅店销售的1批次牛蛙(活),恩诺沙星检出值为1.41×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
16.卫辉市建业商贸有限公司卫洲路购物店销售的标称重庆泽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椒麻鸡翅(辐照食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5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17.通许县佳和生活用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通许县邦花调味品店生产的1批次五香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20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3.5g/100mL。
18.偃师市伊洛街道阿睿潼关肉夹馍店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9.商丘市这家菜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豆角,甲基异柳磷检出值为0.1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水胺硫磷检出值为1.3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
20.河南晶森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葡萄籽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19.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μg/kg。
21.周口华联鲜生活商贸有限公司佳利名门店销售的标称绥芬河市阿东家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委托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椒麻鸡翅(尖)(辐照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8.2×106CFU/g、8.9×106CFU/g、6.2×106CFU/g、3.4×106CFU/g、2.2×106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
22.上蔡县梁茹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碟,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3.长葛市颍川郡副食百货商行销售的1批次散称红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53.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μg/kg。
24.开封市王老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西施米线,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1×106CFU/g、1.8×106CFU/g、1.2×106CFU/g、1.6×106CFU/g、1.5×106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
25.临颍县鲜惠生活馆销售的标称平乡县随心园酱菜厂生产的1批次水晶白玉蒜(盐水渍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363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g/kg。
26.信阳市浉河区楠家巷餐饮连锁服务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911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7.平舆县佳合食品销售超市销售的1批次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19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μg/kg。
28.天猫hidolly百多利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百多利饮料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百多利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河南三九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沙棘果汁饮料,霉菌检出值为6.8×102CFU/m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CFU/mL。
29.安阳县吕村镇家家和超市销售的标称运城市空港开发区金瑞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枣酥馍片(烘烤类),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105CFU/g、1.4×105CFU/g、1.2×105CFU/g、5.1×104CFU/g、2.8×105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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